土地征收的规定的流程是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然后国土行政部门审查后会逐级上报、等待审核批复之后国土部门会制定不成方案等。
一、
土地征收的规定有哪些流程
土地征收的流程如下: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
征收土地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征收土地要多久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公告至少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