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巴塞尔公约的一些知识点,和湿地公约创始人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简述巴塞尔公约的宗旨和内容
公约的宗旨:是力图使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使其越境转移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对它们实施环境无害化的管理和处置,包括尽可能地在接近废弃物产生源的地方进行处置和回收,帮助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对其危险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环境无害化管理。
内容:(1)各国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生产并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理,只有在一国没有技术能力和设施做出如此处置和他国有需要利用该废物作为再循环或回收工业的原料的场合才允许越境转移;
(2)缔约国有权禁止此危险废物进口;
(3)只有在取得进口国和过境国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允许有害废物越境转移;
(4)缔约国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从非缔约国进口有害废物;
(5)缔约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和惩办此种非法转移。
什么是国际性公约
国际性公约,一般指拥有众多缔约方的正式的多边条约。国际性公约通常开放供整个国际社会或大批国家加入。正常情况下在某个国际组织主持下谈判达成的文书被称为公约。这也适用于某个国际组织的机构通过的文书。例如,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
巴塞尔公约的由来
《巴塞尔公约》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简称。它是关于通过控制危险废物跨越国境的转移和处置来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全球性国际公约。于1989年3月22日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1992年5月5日开始生效。
该《公约》由序言、29条正文和6个附件组成。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世界各国在控制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方面的合作,防止危险废物的非法越境运输,保护全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其宗旨是:将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减至最低限度,使其符合无害环境和有效管理的标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减至最低限度,并保证在离生产地最近的地方对其进行无害环境的回收或处置;帮助发展中国家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其它废物进行无害环境的管理。我国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并于1991年9月4日批准加入该《公约》。1992年5月5日《公约》生效时,同时对我国生效。
湿地公约创始人
创始人是陈克林,
原国家林业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主任,中科院东北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是湿地公园建设理念的发起者、湿地公约的提出者,被誉为“中国湿地之父”。他认为,湿地公园既不同于自然保护区,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园,它兼有保护、科研、教育、旅游观光等功能。不能一说到湿地就是绝对的保护、保护、再保护,明智、合理地利用湿地资源才是应该倡导的,并强调,合理利用的关键在管理,通过严格的管理实现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
文章分享结束,巴塞尔公约和湿地公约创始人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