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害人撤回刑事自诉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对被告人的起诉。但是,律师是否可以代为撤诉,涉及到律师的代理权限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律师是否具有代为撤诉的权利。根据惯例,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通常具有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诉机关行使起诉权,被害人有权利提起自诉。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是原告,律师只能作为其代理人,不能代替原告做出重大法律行为,如撤诉。
如果被害人希望撤回刑事自诉,应当亲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检察机关审查确认后,才能撤销起诉。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协助被害人起草相关文件和提供意见,但不能代替被害人做出决定。
刑事自诉律师费的收取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费收费办法》规定,律师费应当按照具体案情、服务工作量以及承办律师的经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律师在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时,可以与被害人协商收取律师费用。
刑事自诉律师并无权代为撤诉,被害人应当自行向检察机关提出撤诉申请。律师在该案件中的角色是协助被害人维护权益,并可与被害人协商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