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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后股权证怎么办
1、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你们要去看看公司的《章程》对此是如何规定和操作的,按照程序操作即可。
3、该名股东的家属确定是有继承权的,公司其他股东不能忽视,否则其他股东的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是确定无效的(为了公司利益而不得不及时单方面采取的措施除外)。
4、公司可以派代表与去世股东的家属协商沟通一下,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方案:
(1)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死者家属继承公司股份并成为新的股东,则达成协议并做工商变更登记;
(2)继承人基于继承的事实只能是取得股东生前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而不能当然取得股东资格,也就是说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而仅仅是同意其继承财产。
5、如果死者家属迟迟不能选派继承人来与公司沟通协商,则公司只能等待,因为继承权争议的时效一般是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候开始计算,最长不过20年。
名义股东去世怎么转让股权
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以下两个法律前提:一是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二是股权的法定继承。
我们知道,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为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对双方有效,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仅在形式上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均来源于双方协议,该协议具有排他性。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4)第二号文件,对此做了详细规定。由此可见,名义股东死亡后,只要发生法定继承,双方原来签订的协议依然有效,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关于股东死亡其股权处置问题,公司法第76天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确说明,股东死亡其股权按法定程序继承,这不同于股权转让,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
明确了以上两个法律前提,就不难找出解决的办法。我认为,其基本途径有以下两个。
第一、按照法定程序,由前股东法定继承人继承其股权,仍为名义股东,双方按照原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力。放弃方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名义股东身份,向股东会提出更名请求,待同意后将股东名称变更为实际股东名下,至此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作废。
当然在操作中如遇到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有特别规定的,要从其规定。但规定肯定不会损害原先的股权结构和名义及实际股东关系。此外,第二种方法,继承人放弃继承,请求更名时,按规定需有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方能生效,如不能达到过半数股东同意,则只能选择继续履行协议或者股权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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