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可能的情况是当事人主动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申请注销,或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由商标局依法注销商标,再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注销情形。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区别是二者的本质和流程不同。
一、
商标注销可能的情况有哪些
申请商标注销有如下情形:
1.主动注销。即当事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主动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
2.被动注销。即商标期限届满十八个月内,商标人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商标局依职权注销该商标;
3.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
商标注销和撤销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
1.本质不同。商标撤销具有强制性,商标注销是由个人或者企业主动申请注销不再使用的商标;
2.流程不同。商标撤销通常是商标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却注册成功,商标局查阅审核后,会依职权撤销该商标。商标注销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三、
商标注销后受保护吗
商标注销后商标不受保护。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及第三人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后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