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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用地谁管辖(占用公共用地该归谁管)

admin1周前811

大家好,关于侵占公共用地谁管辖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占用公共用地该归谁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关于侵占公共绿地的规定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应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绿地应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占用公用面积违反了哪条法律

1、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居委会占用公共用房合理吗

居委会占用公共用房是否合理,需要得到有相关的审批通过才能有效,否则就是不合理。因为居委会是国家和政府的最基层单位,一般有小区的地方都需要建立居委会,以方便为大家服务。那么对于居委会用房,国家也作了相应规定,对于新建房的小区,要有一定的房间作为居委会的办公地点,并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可以作为居委会的办公地点,这是合理的。否则没有获批占用的房子就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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