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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担保方式(合理吗)

admin2个月前441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执行担保方式和主借款人赖着不赔贷款,银行直接要求担保人来赔偿贷款,合理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什么是执行担保方式以及主借款人赖着不赔贷款,银行直接要求担保人来赔偿贷款,合理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执行阶段还可以调解吗
  2. 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
  3. 主借款人赖着不赔贷款,银行直接要求担保人来赔偿贷款,合理吗
  4. 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5. 帮别人担保贷款,银行起诉法院来传票。担保人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6. 被执行人能还能给借款人做担保吗
  7. 申请强制执行成功率有多高

执行阶段还可以调解吗

一旦执行了,基本双方都没和解的可能!

①有钱的不用到执行阶段就会还,没钱的即变刀架脖子上也还不了。

②执行的结果就是双方都当债务不存在了,这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③什么七寸,八寸的都是律师们的自以为是,从“人性”的角度讲:既使你拿住了债务人的命脉又怎样?的确没钱,只能被动接受,他一辈子翻不了身,你一辈子都拿不到钱!

④如果债务人是生意人且生意还在做,绝不可落井下石,生意人比一般债务人、债权人更有容忍量,你敬他一尺,他让你一丈,别总是处处限制他,让他必须今天还,明天还,月底还,毛用没有。明明知道他没钱,还要和解时先还多少表示诚意,这更扯淡。一个生意人走到山穷水尽,怎么可能再举新债,还旧债,再增加负债数量。除非他不想东山再起,一辈子做失信人。我很想知道:一般债权人请律师打官司要帐的,律师除了用狠招猛搞债务人外,真正收回了多少?你们那几把刷子用完了后,债务人就是妥妥的老赖,活活被逼成的,债权人得到的就是一张胜诉裁定书,和遥遥无期的债务。

⑤本质是:一旦执行,就不要打算要了,出出气而已。当债务人想与债权人协商时,还处处设限,这真够蠢的,还被律师说的头头是道,从“死帐”的角度讲:坑债权人的往往是律师,律师根本不了解人性,在债务的产生与如何正确消亡上就是“O”智商!

要了解经营思维,用做生意的思维方式去要帐,而不是一根筋的三板斧,毕竟有资金流动的就是生意的组成部分,不管你是否与他做买卖!律师做不了生意,一要就是死帐!

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

所谓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的意思。

现在的执行制度要求半年内执结,并且从上到下都有各种指标要求,因此很多执行局在执行案子的时候,“终本”就成了完成业绩的法宝。终本的案子,计入执结的案子,因此好多案子(70%以上)没有执结,但是法院对外公布的执结率非常高(几乎1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a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b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c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d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e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f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

1、终本以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2、原来判决书确定的权益依然有效。

3、如果有证据证明,执行局的终本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或者通过法院官网的法官违法办案投诉系统投诉。

4、终本期间,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维持对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主借款人赖着不赔贷款,银行直接要求担保人来赔偿贷款,合理吗

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银行贷款担保通常是连带责任担保,这种情况下,银行既可以找借款人偿还,也可以找担保人偿还,还可以同时找借款人和担保人,由银行自主决定,银行通常会根据偿还能力和方便等因素决定首先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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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我是律师我来回答,关注我了解更多财经法律知识!

个人破产法要试行的消息一出很多人高兴了,同时也有很多人在担忧这个问题!

高兴的人是因为有债务,希望实施后可以获得新生。

担忧的是是有债权,害怕实施后会影响债权的回收,带来损失!

实际情况是什么呢?

我们针对管方的解释做一些分析:

1,个人破产法先要解决自然人因为企业的负债问题.

这个问题在这几年创业热的推动下,的确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自然人因企业债务带来的经济压力,生活影响,可以把一个人直接推到深渊。从此无力翻身,这种情况大家身边都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

2,个人破产法其次解决的是自然人合理消费的负债,请注意——是合理消费,并不是所有消费!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认定标准的问题,但目前这标准并没有出台,所以不做说明白!

现在回到问题上来——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同样官方解释也做了相应说明白——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债务可依法合理免责!

这里有几个情况:

1,债务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然破产后就可以免责!

2,债务人用于合理消费的,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担保人自然免责。

3,债务人破产,但这笔债务没有免责,那担保人同样不能免责!

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同责!

帮别人担保贷款,银行起诉法院来传票。担保人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这父子二人将可能双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同时被限制高消费至止欠款还清或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认真履行。

被执行人能还能给借款人做担保吗

这是绝对不行的!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上根据姓名、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到是否被列为被执行人。银行也是通过这个网站来获取这个信息。不得不说,这个网站做的有点烂,查询速度慢,容易出现验证码明明输入正确,但显示输入错误的问题,如果要查询一定要有耐心。

银行在判定担保人条件时是按照借款人的标准来的。也就是说,这个人能做担保人,就一定能做借款人。在各个银行,被执行人就相当于是黑户,是不被准入的。

银行风险审批人员普遍有一个大差不差的逻辑:

客户都是来骗银行钱的,客户经理收集客户资料也好,写调查报告也罢,都是来证明这个客户不是来骗钱的!

毫不夸张,我几乎与不下十家银行的风险人员沟通过这个情况,发现他们都有不同程度的“受迫害倾向”,总感觉自己接的贷款要出问题,客户就是骗贷!

被执行人的出现就好比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让风险审批人员找到客户“骗贷”的依据。他们会以“担保人名为担保实为借款”的猜测拒绝这个客户。风险审批人员猜的也合情合理。万一这个客户借来款,就是为了把钱给担保人,让担保人还欠款,银行就会存在重大失职,被监管机构查到,也许会面临罚单一张。

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快来评论区互相学习吧!

申请强制执行成功率有多高

申请强制执行的成功率有多高,要看站在什么角度了?对法院而言,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都会立案,都会进入到执行程序中,都会计算执行期限。而且对每一个执行案件都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定结果。这个角度上讲,执行案件的成功率会很高的。但对于申请人而言,强制执行的成功不但取决于法院的主动调查,还要取决于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为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申请人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也会在每六个月的时间内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从这个角度上讲,强制执行的成功率可能在在50%左右。

很多人疑问,这么低的执行成功率,为什么不把老赖列入到刑事犯罪中,所谓老赖入刑。其实翻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老赖已经入刑,叫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而且实务中已经有了很多的相关案例。而且对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律规定会越来越严,这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法律在完善,申请人的思路也要紧跟形势,办法总比困难多,有年纪很大的当事人,还不断的去各级法院进行申诉。如果发牢骚有用,所有的问题不都解决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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