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以及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等。
一、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罪名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有: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二、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缓刑吗?
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缓刑判决条件可以判决缓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
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陷入危险的,就应该立案。找法网提醒您,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