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的债务问题由清算组负责处理,需要处理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等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
如何处理公司解散后的债务问题
如下处理公司解散后的债务问题:
债务由清算组处理。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
公司解散的原因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人民法院依股东申请予以解散。
三、
公司解散的程序
公司解散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进行清算;
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