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治安处罚的追诉时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行政处罚法29条追诉时效在甚么情况下过两年可以继续追诉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治安处罚的追诉时效和行政处罚法29条追诉时效在甚么情况下过两年可以继续追诉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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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的追诉期是怎样界定的
违法行为发生后至被公安机关处理前的一定期限被称为追诉时效。
公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不再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可见,我国对于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之日起计六个月。
第一种情况: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第二种情况:应当给予处罚。
第三种情况:应当有证据证明,该违法行为系A实施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给予处罚。证据不足的,不能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29条追诉时效在甚么情况下过两年可以继续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对行政处罚追责时效的规定。
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本条第一款具体规定了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为二年。同时,针对某些特殊形式的行政违法案件,本法规定,如果其他法律对时效有特殊规定的,依其它法律规定的时效执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条第二款明确了追责时效的起算方法。这里所指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即指违法行为停止之日。所谓“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就是指连续行政违法行为或继续违法行为。连续违法行为是指同一违法当事人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继续违法行为是指同一违法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所实施的处于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
治安案件可以撤案吗
可以!
治安案件如何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撤案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1、传唤,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5、告知。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
6、处罚。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人宣布。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执行。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案件怎么撤案?治安案件的当事人要撤案,必须要双方都协商一致同意之后,满足相应的撤案条件才能够将其撤下来。
202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
2000年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对于治安问题进行管理和处罚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该法律于2000年8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同年10月1日生效。
《治安管理处罚法》共计51条,主要包括了对于治安违法行为的定义、行政处罚内容、实行行政拘留的规定、公民举报和治安队伍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中有追诉时效限制,在纪检中有无追查时限
刑法刑事诉讼法是宪法之下的国家基本法律之一,效力远远高于行政法规法令以及党政纪律条例。在我国,党的纪检委与国家监察委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统管查处党员和党员干部和行政干部等国家公职人员的,从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到达到犯罪程度的严重违法犯罪的各类行为。所以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与公安机关警官工作性质一样,后者要熟练掌握从行政治安管理条例到刑法刑事诉讼法律法规,以处理从轻微的治安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到刑事犯罪。纪检监察工作也类似,要根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职务违纪违法的程度不同,对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据党和公职人员纪律条例,处以从口头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党公职的处分。而对于严重的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则要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进行查处,调查案件终结后,如同公安、国安刑事侦查机关一样,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调查终结的党员公职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公诉和审判丶执行。当然,如同公检法机关办刑事案件一样,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党员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时,也必须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这里当然包括了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严格遵守刑律对有关犯罪追诉时效期的规定了。党员公职人员刑事犯罪和查处以及对这些职务犯罪的刑事追诉期,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完全一样。检察机关亦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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