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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病人死亡犯法吗吗(算见死不救吗违法吗)

admin1周前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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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钱付给医院,医院选择不做手术而导致患者死亡,算见死不救吗违法吗

对于这个问题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救死扶伤属于法定义务,不救违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如果违反,对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若没钱给医院,医院选择不做手术而致患者死亡,属于违法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五条: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第十六条:对于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对医疗机构及其有关医务人员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

那么,上述的依法进行处理是怎么个处理法呢?

1.行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刑事处理

对于疾患危重病人,如果医院或值班医生有能力救治却故意不履行救治的义务,属于不作为,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医院或者值班医生应当救治,这属于法定的作为义务,违法这项义务导致病人死亡的,可能触犯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一种观点认为:救死扶伤属于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救死扶伤以一种道德义务,医院不是做慈善的,需要自负盈亏,看病花钱,天经地义,凭什么要求医生无偿救人,这不是道德绑架吗?我们国家又不想印度一样实行免费医疗制度,救是行善做好事,不救也无可苛责。还有人提出之所以医院敢如此频繁拒病人于门外,是因为法律没有制裁措施,不救也不违法,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可能持这种观点的人还不较多。

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在法律与道德,理想与现实之间,难以平衡

严格按照法律来说,不救属于违法,甚至可能是犯罪,但是估计没人敢认定这种属于犯罪。因为如果说这是犯罪有很大的隐患,如这是犯罪,可以想象,以后很多人都会威胁医院,人在这,我没钱,你要救,不救是违法,告你!这样一来,估计连医院都开不下去了。这个问题涉及道德与法律,理想与现实,太复杂,难以平衡。遇到这种事情很难追求医院的责任。此外,这种事情估计以后会少一些的,好像国家建立了救助基金,不用担心没钱不给治疗的。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尊重下医生吧。其实医生也决定不了这种事,为了饭碗都是听从命令。抗疫期间,医护人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向他们致敬!

精神病人杀人犯法不那正常人杀了精神病人承担多大的罪

精神病人杀人可能会犯法,这是因为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异常,属于间歇性的,该类病人如果在意识清醒,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是要付相应的刑责的,但若这类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通过专门的医学鉴定机构证明该类精神病患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就不会负有刑责。但是监护人需要承担没有约束和看护该类精神病人的责任。

医生伪造病历导致病人死亡,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定责

恨医也不至于恨成这样吧!病历只是医生用来记录病人的情况,以及治疗的一些详情,这个伪不伪造,跟病人死亡有什么关系?又不是阎王爷手中的生死薄,写一个就能死一个人。

如果你是指,由医生的操作不当导致病人死亡,然后为了逃避责任而去伪造病历,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好查的,现在的医院都需要同步电子病历,任何修改都会有记录,真到了打官司,还是能找到证据的。

另外,医生依靠病历的,我很少见,倒是为了逃避责任修改病历的听说过,但这也蠢了,医院一查就能明白。所以希望题主只是不会描述,而不是对如今的医生充满仇恨的人,提出的假设。

生活中,医生也没有这么厉害,一个病历能决定病人的生死,多数情况,医生要负得责任,是在治疗过程中玩忽职守,手术不规范、胡乱用药等。这样的医生,相信是所有正义的医生都不齿的。

见义勇为杀了人,犯法吗

见义勇为者杀了行凶者是否属于犯罪,这个问题其实不属于公众认识的范畴,而是法律界定,也就是说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法官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比如在美国,很多案例说明犯罪分子别说正在行凶,即便你手持枪支或刀具威胁到他人生命时,他人杀死你大概率被判为正当防卫,因为在可以预见到他人生命将受到伤害时,正确的做法是制止犯罪的发生和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而不能任其造成事实伤害后再去制止。

至于在制止犯罪分子过程中需要把握到什么火候,既不过度伤害坏人又能防止坏人反扑,这确实是一个无法用公式或理论判定的问题。

一个正确的法律体系,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就是所谓的公平正义,所以法律要坚定不移的维护社会正义,而不能单纯从伤害程度去判定是非,那样就失去了正义导向,纵容了犯罪,就这么简单。

自己执意叫救护车送邻居去医院,邻居家人跟我要钱合法吗

替人做主不当

当时邻居不慎摔倒并昏迷,年岁较大。昏迷是大脑功能严重障碍,高级神经活动受到严重抑制的一种状态。昏迷怎么引起的呢?感染,流行性乙型脑炎,脑膜炎。脑部病变,脑血管意外,蛛网膜下出血,高血压脑病,我老伴常年高血压,高压140,19号高达156,赶紧去了医院。脑外伤史,糖尿病酸中毒,肝昏迷,尿毒症,低血糖,中毒,中暑,触电,溺水等物理因素,都会引起昏迷。

邻居昏迷,你执意拨打急救中心。你是好心,以救人为已任,急病人之所急。但我认为你的做法,我并不赞同。一,邻居有家人在,是否打急救车,是人家邻居家人作主的事。你执意打急救车,邻居家人既沒授权,又极力反对。你打急救车电话,有替人作主,包办代替,强加于人之嫌。二,他家有车,人家自己车送老人上医院,你阻止。做为邻居,何必这么强硬?老人摔倒在外,不是从楼上往下抬人,家人抬不了,打急救车有担架员从楼上抬下来,要急救车有必要。老人在外摔倒,自己有车送很正常。还不因路途远等待急救车,能争取时间早到医院,有啥不可呢。三,你扮演的角色不当。你不是邻居的家人,近亲属,不是老人的赡养人,你对老人的安全乃至生命,没有任何义务。因为你看见老人摔倒时,家人看见或很快知道,不是仅有你一人看见。只有邻居家人才对老人的安全与生命负有保护义务。四,你事后问过医生意见,说急救车最好,但当时自行送人入院也可以。这就看出,打不打急救车都可以,不一定非得打急救车,自己有车送去不误事有啥不可以。医生的意见是对的。

你执意打急救中心电话,用了急救车,花费二千多元,虽然是用来送邻居家病人,但邻居不愿付这二千多元,是有道理的。觉得花这二千多元多余,觉得冤。

这笔急救车费,邻居让你付,你问合法吗?按巜合同法》和即将生效的巜民法典》,邻居不用急救车,你执意打急救中心,你与急救车构成了用车合同。你越权代理,邻居未追认。或者你的行为与无因管理,有些近似。但是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适当补偿的权利。看来这笔钱你得拿了。

仅是个人看法,可以有不同意见,勿喷勿骂。

精神病患者杀人真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

我是红星新闻法治记者周茂梅,关于这个问题,我最近刚好关注了两个有关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案子,也有针对性地采访过几位法医学专家、长期从事公诉工作的检察官,以及刑事审判法官。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释。本人作为长期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记者,也从自己的工作中,给大家一些交流。

首先,我想聊聊为什么社会公众难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这一问题。

实际上,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社会公众往往基于“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朴素世界观,而无法较为客观地去看待精神病犯罪问题,往往觉得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基于为自己开脱罪责,而以患有精神病为幌子,给自己找救命稻草。实际上,越来越多的抑郁症患者、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在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却极少被引起重视。

就像去年发生在成都某高校的一起暴力杀人案,法医鉴定意见显示,犯罪嫌疑人患有重度抑郁症,在案发时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公众和死者家属都极难接受这个鉴定结果。尽管专家证人在出庭时,接受了受害人家属的各种质疑和审判法官的询问,已经十分详细地解答了为什么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是全部刑事责任能力。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鉴定意见被法庭采信,意味着被告人“保命”了,而这一结果与“杀人偿命”的公众意识是有差距的,因此会形成舆情和阻力。

第二,对于精神病人实施暴力犯罪,究竟要不要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我结合对专家和司法人员的采访,给大家做一个解答。

法医学专家一致认为,精神病人实施暴力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要看他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是简单地以他是否患有精神病而确定的。

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只能取决于具体案件中的司法鉴定。而这个司法鉴定,往往需要分两个层面来做,一个是精神状况本身的鉴定,在此基础上,综合案发时的各种因素,再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第三,在现实生活中,精神病人犯罪实际时分为几种情形的:一种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在患病期间实施暴力犯罪,这种情况下通常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种是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他们在发病期间实施犯罪,这种情况通常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要承担部分刑罚责任,但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的行情节;

还有一种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意志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而这种情况实施犯罪的精神病人需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据法医学专家的分析介绍,不管哪一种精神病人,在那一种情况下实施犯罪,最终决定其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都需要经过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法医学鉴定。

医院拒收患者犯法吗有什么依据

“快乐的小大夫”为您解答。欢喜关注

作为医生,特别是重症科医生,说说我们科室的情况,其中就有拒绝收患者的时候。

按理说重症患者,来到医院后,如果拒绝很容易有风险,但是就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拒绝过。

我们医院有四个ICU病房,有的时候所有的病房都满床了,但是院内的各科的患者出现危险我们就得加床,人员不过还能克服,但是设备问题解决不了,比如没有呼吸机的情况,患者可能就会抢救不过来。

这时候我们就会和急诊科打电话,告诉如果患者病情太重就不要收了,让患者转其他医院。

你说拒绝收治这样的患者能犯法吗?当然不会犯法,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收治患者抢救不过来才会犯法。

还有很多情况医生是可以拒绝收治患者的,比如医院没有能力救治情况下,比如一些小医院,像乡镇医院,对于心梗的患者,脑出血需要手术的患者,不但能拒收,并且是必须拒绝收治的。

还有如果科室满床的情况,一般医院不许加床,就像我们科室,也是可以拒收的。

还有患者没有住院指证的情况,医生是可以拒绝的,因为这样占据医疗资源,这样的患者外伤的多。

并且现在的医疗形式状况下,医生越来越不敢冒险了,医生越来越胆小了,所以今后拒绝收治患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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