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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虚假诉讼犯法吗(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是什么)

admin4个月前56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被逼虚假诉讼犯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被逼虚假诉讼犯法吗以及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终审了发现是虚假诉讼怎么办虚假诉讼哪里举报

依我之见一一(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诉讼程序问题)

该案既然系"终审时"(二审)发现该案系原告方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证据提起的“虚假诉讼",案件受害当事人一方自发现后应立即向该案的终审法庭(如上诉后经过二审)当庭提出一审时该案原告方涉嫌伪造证据提起的“虚假诉讼",要求终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以本案己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为由提出“撤销原判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诉讼请求,由二审法院作出上述两项裁定;

如果本案确系"终审了"才发现系原告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提起的“虚假诉讼",该怎么办呢?依我之见:既然是“终审了",也就是说本案己经法律生效了,那么受害人就应当以本案系虚假诉讼犯罪为由向“终审"法院提出撤退生效判决的“再审申请",由终审法院依法再审撤销二审生效判决并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受害人依法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由受抗诉的高级法院审理裁定发回终审法院裁定撤销二审生效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此案;

而一审法院接受"终审"法院上述裁定后,经重审确认该案确系虚假诉讼并由一审法院重审此案时裁定:“发现本案己涉嫌虚假诉讼犯罪丶中止审理丶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发地公安机关受理一审法院的裁定和全案材料后,公安机关有权依职能管辖立案侦查丶依法追究伪造证据虚构诉讼的民事原告的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虚假诉讼刑事案是否可向虚假民事诉讼案的法院自诉

按法律程序走行不通?

一,行政复议不回音?

二,申请再审不立案?

三,维权申诉上千次还是不立案?不监督?不抗诉?检察长任某x说人民检察院没有执法权!申诉人问?人民检察院究竟是干什么的?你们的职业是什么?从司法部门的分工和法律規定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审判的案件有司法监督权?有抗诉权?有公益诉讼权?为什么没有执法权?他不语!

虚假诉讼案件是怎样立案?还能审理!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庭审中虚假诉讼人称他政府有人!公检法都有人!怪不得行政复议不回应?再审不立案?上千次维权申诉不立案?不监督?不抗诉?

有人会问为什么要行政复议呢?因为此案是由众多行政部门文件造假导致的典型虚假诉讼案?从审判中获得虚假诉讼案件案证据?

虚假诉讼人帐务造假?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诉状称伍万多元是存款?他帐务显示贷款?审计部门认定是货款?多行政部门文件数据为借款?

这样的数据造假不一致到底是什么款这是其一?其二,企业是集体企业主题不能改变!经营是领办任村书记职务党员身伤!挂职领办两企业?财务资金未交?为什么能立案还能审判判决胜诉?(这样的案件算不算虚假诉讼案件?)因起这案虚假诉讼案件是行政部门文件造假行政造假导致的典型案件?为什么不能行政复议程序呢?

走司法维权申诉程序不立案该怎办?上千次维权申诉?上千次十几时间至今未立案?请问检察院门前挂着举报贪污腐败举报电话号码0917一7962000!举报贪污腐败黑恶势力能查办吗?上千次维权申诉不立案?这样的检察院司法能公平正义吗?不立案也罢书面答复总可以吧?行政部门有人就是好?公检法有人更好?虚假诉讼案件都能胜诉?维权申诉上千次至今未立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谁来维护?这样的违法行政造假导致的典型虚假诉讼无人过问?其不造成建国十年来的冤假错案?

这样的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谁信?行政造假失信?司法保护失信?巡视巡查几次听汇报看资料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巡查见官不见民巡视巡查有没有效果?听汇报看资料查办了什么案?

说实话讲实案很难听?难听归难听讲实话讲道理的被删除包适评论?好听的话都没有任何意义?比如!巡视巡查多次听汇报看资料查出什么违法犯罪案件?好听的谁都会说!勿扰人的违法!

此案建国以来特大违法行政造假案!司法保护伞案!等待陕西省纪监检察部门巡查整改后再作打算!地方保护祸国殃民!现在网络举报平台很方便!纸里包不火!迟到正义会来的但是举报了性质问题非常严重!有些县举报人成了被告人?此案就是这样?

虚假诉讼案说破了就是小偷告失主!国家治理打击对象!

谢谢问答平台给网友参与讨论的平台!

夲人尊旨是做一个维护法律守护者!法治国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消谣法外!不造谣!不传谣!用真实的案例揭开违法犯罪案件面目!坚持会得到公平正义!谢谢网友指点指导和批评!!!

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还要承担责任吗

依我之见: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造假者之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还必须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对于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构成犯罪依法还必须的追究刑事责任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九)于二O一五年生效后增加的“伪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或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规定”。上述立法机关新增加的虚假诉讼罪名可以看出对于过去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的处理时,一旦发现原丶被告双方在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被告方提起民事反诉时伪造虚假的证据材料妨碍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导致法院错误判决丶裁定丶调解的,而人民法院对于“作假者”,仅仅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进行司法处罚的规定,无论作假者的作假行为多么恶劣丶侵犯他人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多么巨大丶社会危害多么严重,都只能依法仅仅作罚款或司法拘留处理,其结果是全社会弄虚作假成风,在民事诉讼领域伪造证据丶虚构民事纠纷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既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又严重敗坏了社会风气。对虚假诉讼这种刑事犯罪依法追究造假者刑事责任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丶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之刻不容缓。

二,如果现实生活中一些民事诉讼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向法庭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或者被告方在法庭上反诉原告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并经法庭审理确定,受害方有权当即向法庭以对方“伪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涉嫌犯罪应中止继续审理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诉讼请求;如果法庭裁定不支持受害方的请求,受害人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纠正人民法院的只驳回起诉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错误裁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律师全程代理虚假起诉的案件承担什么责任

有一个罪名叫做“虚假诉讼罪”:

《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虚假诉讼被认定为,那么律师脱罪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比普通百姓更懂得法律规定,懂得真诉讼还是假诉讼,普通百姓可以以不懂搪塞,律师就说不过去了。

在虚假诉讼案件中,律师和当事人是共同犯罪的关系。应当以他们在案件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罪量刑。

如果案件还涉及其他的犯罪,则会根据犯罪情节分别定罪量刑,予以数罪并罚。例如,很多虚假诉讼罪涉及诈骗罪。

另外,如果虚假诉讼给他人造成损失,律师和其他嫌疑人还有赔偿其损失的民事责任。

典型案例:

王某兴为实现其出借给王某贵个人的借款能优先受偿的目的,与甲茶叶公司新法定代表人王某福(王某贵之子)共同伪造甲茶叶公司拖欠王某兴及其妻子女儿等41.47万元工资款的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罔顾事实,作出虚假仲裁调解书,损害了甲茶业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后检察机关发现该虚假诉讼案后,分别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了仲裁调解书,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案件执行。王某兴、王某福和其代理律师因构成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曾某明因构成枉法仲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是什么

谢谢邀请。套路贷不是一个刑法罪名,而是一个涉及多个罪名的综合行为。它可能涉嫌诈骗、敲诈、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套路贷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但比较罕见。虚假诉讼指原被告互相串通,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误导法院形成错误判决,以达到侵害第三方的目的。比如,夫妻一方与他人合谋捏造债权债务,向法院提诉,误导法院判决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以达到侵害另一方的目的、企业破产,业主与他人合谋虚构债务,通过诉讼转移资产,造成企业资产非法流失,剩余资产不足以偿还合法债务,侵害合法债权人利益。套路贷中,放贷人与贷款人没有利害共担关系,第三人无法通过合谋提起虚假诉讼侵害贷款人。所以,套路贷一般不会形成虚假诉讼。

民事案件参与虚假诉讼出庭做证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虚假诉讼罪案”中作假证的“证人”是否负法律责任呢?

依我之见一一虚假诉讼案中作假证的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罪名)?必须经原民事案件法庭裁定:“本案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经合议庭合议现裁定本案中止审理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后公安机关受理人民法院移送该案件材料经审查决定立案后,依法有权传唤涉案的所有当事人丶证人丶经侦查终结及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丶并经法院刑事法庭审理查明该作“假证的证人”:

——如果该虚假“证人证言”系与本虚假诉讼案件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前,该“证人”事前己明知本案系制造假证欲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假案件,而该证人为了不法目的仍与所谓的“原告”共谋制造假证丶并分工安排到庭以第三人的身份提供所谓“证人证言”,而且,该虚假的“证人证言”在该虚假诉讼罪案中的该“证言”具有基础性丶关健性作为的话。该“证人”之行为性质就不仅仅是证人,依法应当以该虚假诉讼罪犯的“共犯”论处,即以正犯(主犯)身份论处。

一一如果该虚假“证人证言”,并未事先参与本虚假诉讼案件的共谋和分工安排丶出庭作假证言是碍于朋友和亲情的情面丶没有本人谋取私利的主观故意丶其证言的作用非本虚假诉讼案件的基础性丶关健性证据,仅仅具有辅助丶邦助性。那么,该“证人”故意提供假证言的行为,仍已经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的“邦助犯”,即从犯,对于从犯法律上规定可以从轻丶减轻处罚。

一一如果该虚假“证人证言”,系由本案主犯或其他人员欺骗丶威胁所作出的虚假证人证言,依法该“证人”因主观上没有作假证妨害司法诉讼的故意,因此,该“证人”被他欺骗胁迫作假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予追究该“证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虚假诉讼能判刑多少时间为什么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被逼虚假诉讼犯法吗和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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