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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减刑不计入已执行刑期)

admin1周前881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减刑不计入已执行刑期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有一定限制。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刑期:

(一)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无期徒刑不得少于十三年;

(三)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人民法院限制死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缓刑考验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减为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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