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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及其范围)

admin2个月前10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及其范围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力能力有什么区别,该怎么理解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该资格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不因自然人的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故可以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如此,尚在母腹中中的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比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即可。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该资格便与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有关了,并非所有自然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民法总则》中也根据年龄与精神状态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4、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6、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为年龄方面的法律规定,精神状态方面必然也是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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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2、《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三、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18周岁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第12条之规定: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第13条之规定:

精神病人按病情严重程度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终上所述: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公司发人在公司欠债的情况下应承担哪些责任

企业独立承担民事义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企业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什么意思

1、所谓民事责任就是触犯法律给他人会社会造成损失损害的,但是,性质程度轻,够不上刑事责任,这些就是民事责任。而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人虽然是人但是在法律上不能算完全个体,比如小孩,神经病,这些人因为个人缺陷在法律上是不能健全活动的,主要是不能很好的履行义务也就对应的权利的使用上搜到限制。

2、这些人就叫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3、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4、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8、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9、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0、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11、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六、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非自然人基本就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是也叫公民,而法人的概念常常被人误解,特别是法人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一种虚拟的实体,也就是非自然人,而代表法人组织行使权力的人才是平常的自然人。 在我国,法人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关于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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