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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追诉标准(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情节严重)

admin3个月前816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立案追诉标准,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情节严重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姓名:

性别:女

执业证号:暂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

执业机构:北京市嘉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

北京市嘉昊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59922

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可心

执业状态:正常

办公电话:62056355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强北园30号楼4层421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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