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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继承遗产不承担赡养吗法律规定(老婆不赡养公婆受法律制裁吗?)

admin3个月前638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不继承遗产不承担赡养吗法律规定和老公去世,老婆不赡养公婆受法律制裁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不继承遗产不承担赡养吗法律规定以及老公去世,老婆不赡养公婆受法律制裁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子女长期不看望老人能继承遗产么
  2. 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爷爷去世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3. 如果老人给一个子女所有财产,这个子女是否有义务独自赡养老人?
  4. 老公去世,老婆不赡养公婆受法律制裁吗?
  5. 老年人再婚后,一方先去世,继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6. 子女不享受父母的财产就可以不用赡养父母吗
  7. 女婿没有继承权,为什么要尽赡养义务?

子女长期不看望老人能继承遗产么

不能。老人养你小,你养老人老,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天经地义的事,羊有跪乳之义,鸭有反哺之私,更何况我们都是大写的人,父母生你养你不容易,老了老了你却长期不看不顾,不履行职责,不承担义务,凭什么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这样的子女就应该剥夺他们继承遗产的权力。

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爷爷去世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您好!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可以代替其父亲,继承爷爷的部分财产。这种称为代位继承。

第一,什么叫代位继承?《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爷爷去世前,孩子早于爷爷过世,那么去世孩子的孩子(即孙辈)可以代替去世的父母、继承其父母本应该继承的爷爷的财产份额。具体说明解释可参见以下这张图:

按照题主的家庭情况,可以简单分析一下继承份额。前提是爷爷的财产是与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

爷爷去世之后,一半儿财产作为遗产。

包括奶奶、四个孩子在内,一共5个法定继承人,最终财产的份额分配情况是:奶奶有6/10,其他四个子女各自1/10。

因为其中一个儿子去世,那么由他的孩子(即孙子)代替,这个孙子可以继承的总份额是1/10。

第二,代位继承有什么前置条件?

1、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在晚辈的直系血亲才可以代位继承,具体来说,只有亲生子女、养子女才可以继承。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权代位继承。

2、只有在进行法定继承时(也就是没遗嘱的情况下),才可以代位继承。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某一遗嘱受益人死亡,则他应该继承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第三,其他提醒

1、建议夫妻双方中一方过世的情况下,还是要尽早办理继承。防止财产外流和未来手续过于麻烦。

2、建议夫妻双方中一方过世的情况下,尽可能把去世一方的份额由健在一方继承,虽然后续可能涉及到“二次继承”的问题,但是这样可以保证健在一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晚年生活质量。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如果老人给一个子女所有财产,这个子女是否有义务独自赡养老人?

应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一个是父母的财产赠与与继承

一个是子女的赡养父母的义务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

你把全部财产给了其中的一个子女来换取其独自赡养父母直至送终

这个子女是儿子还是女儿

如果是女儿,一旦出嫁后,成为他人之妻,在法律层面有些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成家后,如果男方父母健在,女儿女婿对男方家庭有供养其父母之义务

但是,在法律层面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这个回答,你不会满意,但你可咨询法院及相关司法部门。现在已有较多法院审理的案例

问题是你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另外:

你的所有子女,不论是否分享你的财产,在法律方面都承担着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所以,在分配家产时还须手心手背都是肉,你希望的是儿女们和谐相处相互照顾。

你的养老,还得靠自己。你的财产是你的,也是全家人的,但是子女的财产不是你的。

他们有他们的家庭生活、与你一起一辈子在一起是不太现实的。

财产还是要留点给自己养老,一旦需要,才能有支付能力。这也是给子女减少麻烦

到时候,你向子女要銭,就很难受。

老公去世,老婆不赡养公婆受法律制裁吗?

当然不用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因为妻子对于已经过世丈夫的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男女平等强调了那么多年,一直有人迷之自信,认为妻子对于公婆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那么反过来如果妻子早逝,丈夫对于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吗?估计很多人都会认为没有。为什么到了丧偶的妻子这里,反而就会让人以为有赡养义务呢?有这样想法的人,多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把妻子看成丈夫家的“私产”,而不是独立的“人”。

从法律上讲,绝大多数时候,只有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配偶的义务仅限于协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离婚或者丧偶,婚姻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基于婚姻关系的协助义务自然消失。

别说妻子没有从丈夫处继承遗产,即使妻子继承了所有遗产,侵害了婆婆公婆的遗产继承权,那么公婆也仅有权利要求妻子返还应得的遗产份额,妻子负有返还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所以妻子从法律上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更谈不上,不赡养公婆受到法律制裁。

老年人再婚后,一方先去世,继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您好!

首先我们先给出一个大概率的结论:再婚老人,一方去世后,继子女不赡养老人,不违法。

老年人再婚时,子女基本上都已成年,因此不会涉及到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问题。那么,继子女无须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客观的讲,要求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来赡养,本身就是一个不现实的想法——老人不大可能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多深的感情,也不大可能存在多长的培养感情的时间。没有感情,要求赡养,过于奢望了。

最关键的一点是,就怕有这种思维:我和你爸/妈结婚了,现在他/她走了,你就必须得养我。你不养,就是不尊老、就是对不住你爸妈……

不管什么事儿,靠“要求”是不可能求来的;用继子女的亲生爸妈来“绑架”继子女,更是不可能绑架得了的。

那么,面对此种情况的老人,应该怎么办?

1.依靠自己的子女赡养。自己的亲生子女,是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就算不孝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

2.用自己的财产来激励赡养。继子女没有赡养义务,当然也没有继承自己财产的权利。老人要学会合理运用好自己的权利——例如,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告诉继子女:我的财产全部留给你,但前提是你要养我。这叫老人掌握“主动权”,用激励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而不是只要求、不付出。

3.用继承权来换取赡养。如果一方过世、法定继承情况下,后老伴儿是有继承权的。这部分遗产,从来源上其实跟后老伴儿没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因为一个“配偶”的身份,所以可以分得。那么,老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我继承的你父母的财产,全部留给你,但是你要养我。千万不要“能拿的拿,该给的不给,还提出若干要求”,没有人会接受。

以上给出的这些建议,本质上都一样:老人养老,靠自己——学会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利,懂得智慧运用自己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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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享受父母的财产就可以不用赡养父母吗

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子女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理由,拒绝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律所禁止的。对于借故逃避赡养义务的子女,有关组织、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促使其改正错误,父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子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有关支付赡养费的判决、裁定的,父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女婿没有继承权,为什么要尽赡养义务?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是,女婿没有继承权,为什么要尽赡养义务的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懂得继承法,而且还要吃透婚姻法中的规定,正确的理解赡养关系和抚养关系的概念,这个问题就不难解答了。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的拥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指定遗产继承人。财产的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没有指定继承人的话,就依照继承法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行使继承权利。这不仅排出了女婿继承遗产,同时也排出了媳妇继承遗产。

又根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关系上相辅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的特殊关系。子女从小和父母建立起了抚养关系,长大以后,就和父母构成了赡养关系,只有子女才有赡养和帮扶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排出了女婿赡养和帮扶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排出了媳妇赡养和帮扶公婆的责任和义务。

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

换一句话就是说,法律把夫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婚姻关系存在,经济共同体存在。婚姻关系解体,经济共同体解体。

楼主提的问题就不难解答了,因为,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双方的共同收入来赡养双方的父母。从间接上看,另一方也承担了对方父母的赡养责任和义务。但从表面上看,不是直接承担赡养对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罢了。所以,只要婚姻存在,媳妇和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都在尽着赡养的义务和帮扶的责任。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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