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免费和股东代持股协议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免费以及股东代持股协议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权代持的十八个法律规定
1、不存在这十八个法律规定。股权代持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公司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中,对股权代持的效力认定作出了具体规定。
2、受司法保护的股权代持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一是必须有证据证明隐名股东以股权代持人名义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是对公司的出资,而不是股权代持人的借款;
3、二是实际出资人作为隐名股东和股权代持人签订有股权代持合同。
二、股份代持的最好方法
1、依据股份比例和利益考虑,是私募股权基金。
2、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有较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在进行股份代持时能够提供更为专业的运营和管理。
3、同时,私募股权基金机构的投资周期相对较长,能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更全面的考虑和规划,有助于稳定公司发展。
4、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机构还可以在后期进行退出,相对而言风险更小。
5、而选择股份匿名持有的方式,虽然能够免去公司管理层的担忧,但同时也存在风险,例如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股权匿名化进行诈骗等行为。
6、因此,私募股权基金仍然是股份代持的较为可靠的方式之一。
三、股权代持免责协议范本
鉴于甲方需要出资购买股权以扩大其业务规模,而乙方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委托甲方代持所购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方,在整个协议期限内,对股权的比较安全、稳定、利益的最大化负有责任。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随时对其所委托代持的股权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管理,尽可能减少股权的风险、损失和不利影响。
3.甲、乙双方同意协商确定代持期限,到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股权,不得违反双方的委托协议。
4.在代持期限内,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购买的股权出现亏损、损失、缺陷等,甲方负有全责,乙方享有相应的赔偿权利。
5.如果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未能按时归还股权,或者甲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要,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赔偿责任。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股权代持的最佳方法
要保存出资证明,在转账中备注股权出资款,这个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
尽量在股东名册上,代持人的名字旁边备注代持的是你的股权;
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对你们的代持情况知情的话,写上一句,其他股东知情,并且在主张显名的时候无条件同意并配合转让变更手续;
五、什么是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股权代持,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实际出资人将出资份额对应的股份登记在他人名下,不对外显示股东身份,但实际享受股权收益的一种股权治理模式。
2、结合我国《民法总则》《公司法》《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最新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有关规定,说说股权代持应注意的问题:
3、一、实际出资人必须完善、保存好实际向公司出资的证据。认缴出资的,在公司的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纪要中要有体现;实缴出资的,要将向公司出资的凭据、公司出具的收据等证明材料保存好。
4、二、实际出资人必须与代持人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合同》,明确实际出资份额、实际享受股份收益等内容。
5、三、必要时,实际出资人应当与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签订《告知函》等方式,使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悉其实际出资人的身份。
6、四、必要时,实际出资人应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虽然股份不登记在其名下,但通过实际参与经营,使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悉其实际出资人身份。
7、最后,实际出资人在条件成就时,应当及时显名,成为真正的显明名股东,履行股东职责,确保其实际权益。
六、最简单的代持协议范本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9.3本协议条款内容已经由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确认。
七、股份代持协议怎么认定有效
股权代持协议效力符合以下条件是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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