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件立案的必备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证人证言等。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
一、
网络诈骗案件立案的必备证明文件是什么
网络诈骗案件立案的必备证明文件如下: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三千以上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
网络诈骗立案需要几天
网络诈骗立案的时间为三天。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后,经审查,有犯罪事实触犯刑法的,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