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疾病的看守所不收,不患疾病的孕妇看守所也不收。看守所亲属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才可探视。
一、
患有什么病看守所不收
患以下疾病的犯罪分子看守所不羁押:
1.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
2.除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之外,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疾病;
3.正处在孕期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期间的妇女。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
看守所亲属可以探视吗
看守所亲属一般可以探视,但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通信、会见,递交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三、
进看守所到判刑要多久
进看守所到判刑一般要三到六个月,具体根据案情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