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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该去那个法院)

admin3个月前942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以及想要起诉离婚,该去那个法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离婚了,要先去民政局还是法庭
  2. 想要起诉离婚,该去那个法院
  3. 离婚后财产纠纷去被告上班的地方起诉必须提供居住证吗

离婚了,要先去民政局还是法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所以要想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回到男女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

很多在外务工的朋友会觉得不方便,不用担心,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跨省通办。今年5月,国wu院发布了相关规定,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从2021年06月01日至2023年05月31日止。

所以,上面几个地区的朋友可以跨省办理离婚手续,大家可以少跑腿了。

想要起诉离婚,该去那个法院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为您解答: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而非军事法院审理

(四)第一审婚姻、继承、家庭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去被告上班的地方起诉必须提供居住证吗

需要提供居住证。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也就是说,原告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被告仍然在户籍地居住生活的,立案时,是不需要被告的居住证的。

拿着结婚证就可以证明被告的户籍地。

(立案时,法院的立案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结婚证上被告的身份证号查询被告的户籍地。)

如果原告起诉时,被告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可以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提供被告在该地的居住证,居住证必须能够反映已经居住满一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OK,关于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和想要起诉离婚,该去那个法院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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