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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企一般干部可以经商吗)

admin3个月前494

大家好,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国企一般干部可以经商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国企一般干部可以经商吗
  2. 党员廉洁自律工作条例
  3. 国有企业领导人任免制度
  4. 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规定
  5. 国企任职规定
  6. 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7. 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内容

国企一般干部可以经商吗

一般不可以经商。因为在国企中,干部的职责是管理企业的日常运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而经商是一种商业行为,需要投资、经营、销售等各方面的能力,不同于干部的工作职能。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和干部在职期间不能经商。所以,一般情况下国企干部并不允许经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企中的干部可能会有一定的商业行为,比如在业务拓展中投资某些项目,但这种行为需要得到企业的明确批准和严格规范,避免利益冲突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出现。

党员廉洁自律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全文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修订解读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

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

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将“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

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国有企业领导人任免制度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有关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二)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五)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

扩展资料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的提名办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关办法规定。董事选任程序应规范,保证董事选任公平、公正、独立。上市公司会要求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2.《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国企任职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资格: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拔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从国有企业选拔担任国有企业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工作经历;选拔担任国有企业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担任总会计师的,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会计等相应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五年。同时,还应当具备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公务员是不可以经商的。规定如下:

公务人员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公务员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内容

内容如下:

1.廉洁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私车公用: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私人车辆,公务用车必须合法规定,严格控制车辆配备数量。

3.公款吃喝禁止:规定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禁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4.公务接待规范:要求公务接待活动必须合理规范、审慎节约,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

5.公款购物禁止:规定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礼品、营养品等一律禁止,不得以公务之名违规购物。

6.旅游禁止公款支付:规定公款旅游一律禁止,不得以公务之名违规旅游。

7.办公用房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必须合规、规范,不得违规购买、租赁、改建或私自占用。

8.简政放权: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推动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的提升,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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