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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如何定罪(教唆未遂犯的定罪)

admin4个月前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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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教唆未遂犯的定罪
  2. 设圈套教唆他人犯罪如何处罚
  3. 教唆骗保如何定罪
  4. 甲教唆乙杀人,乙只想故意伤害,为什么甲是故意杀人未遂
  5. 教唆犯如何定罪,如何认定教唆犯
  6.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7. 教唆犯是如何定罪的什么是教唆犯

教唆未遂犯的定罪

教唆未遂可以定罪。法律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教唆未遂可以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设圈套教唆他人犯罪如何处罚

主要还是根据教授犯他在这起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来对他进行处罚,因为不同的教授范它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有的教唆犯,他如果是教唆了未成年人犯罪,那么肯定是要对他进行从重处罚的。

一、设圈套教唆他人犯罪如何处罚?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根据教唆犯在所教唆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若教唆人教唆的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处罚。若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情况,对于教唆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这即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处罚规定。

二、教唆犯如何定罪?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如果是设圈套教唆他人犯罪,那么就要看这个教唆犯,他在这起共同犯罪中是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是主要的罪犯还是其它的罪犯,如果教唆了未成年人犯罪,而未成年人又的确犯罪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的,如果是其他的一些教唆犯罪,那么很有可能会从轻,或者是直接对该教唆犯减轻处罚。

教唆骗保如何定罪

法律分析:骗保未遂如何定罪.保险诈骗罪按以下情况量刑,属于未遂的,可比照以下规定的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教唆乙杀人,乙只想故意伤害,为什么甲是故意杀人未遂

首先摆立场:我自始自终坚持教唆犯从属说,复习过司法考试的同学应该对这个说法也不陌生了,倘若根据共犯从属性说则乙既遂甲便既遂,那此时给甲以故意杀人罪处显然不合适。

在讨论教唆未遂的时候我们很容易走入一个误区,就是犯罪未遂=教唆未遂。此案中持故意杀人罪未遂立场的人就有些独立说的倾向,独立说自然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保证“违法连带、责任个别”这一原则,但有一明显缺陷,就是教唆犯罪责处理的混乱,如dongwen教唆B去杀人,根据这种情况,无论B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如何,dongwen均以故意杀人(未遂/既遂/中止等形态)论,就是说这种定罪思路是根据行为不法而未考虑犯罪构成要件,有些扯远了,我们扯回来。

我尝试给教唆犯罪建立一个简单的模型:

(主观故意)教唆行为——产生犯意——根据主观能动性实行行为——产生结果

理由一:可以看出教唆行为是整个犯罪行为的一环,如果如@王岩所说,按甲的犯意,即查明甲确实教唆乙去杀人,给甲定罪,那确实当定“故意杀人未遂”,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得知一个前提条件,甲与乙构成共犯,那处罚就需要考虑教唆的罪与实际实施的罪的重合性。从上述模型可以看出,教唆犯的成立高度依赖于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这也是我反对单单以教唆者想法给其定罪的原因之一。

教唆犯如何定罪,如何认定教唆犯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何认定: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

一、教唆犯应如何认定

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

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

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对于间接教唆,也应按教唆犯处罚,即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因为“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行为本身也是犯罪行为,故教唆他人实施教唆犯罪的,仍然是教唆犯。

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

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参见刑法第104条第2款)。

二、教唆犯如何定罪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般情况下就会对教唆犯定什么罪。但现实中,要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那此时是会对教唆犯从重处罚的。当然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那此时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一、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二、教唆犯如何定罪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教唆犯其实与那种传授他人犯罪方法的情况比较类似,但有些时候并不会认定为传授犯罪方法罪,主要还是考虑到了实际的情节不同。在对教唆犯进行处罚之前,要先了解清楚如果被教唆的人实际并不构成该罪的话,那么教唆之人就会可能被认定为间接正犯。比如,教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此时教唆的人可能就会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教唆犯是如何定罪的什么是教唆犯

教唆犯如何定罪?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

(2)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

教唆犯本身可以参加某种犯罪也可以不参加,并同时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通过他人去实施或帮助实施犯罪。其突出特点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决定实施犯罪。中国刑法理论界对教唆犯概念的表述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种:

1、教唆犯是故意的引起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人。

2、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文章分享结束,教唆未遂如何定罪和教唆未遂犯的定罪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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