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的评估要素主要有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等。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主要在于声誉不同、认定标准不同等方面。
一、
驰名商标认定的评估要素是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的评估要素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在哪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声誉不同,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声誉;
2.保护力度不同,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认定标准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考虑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因素。
三、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
1.若该驰名商标未注册的,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若该驰名商标已注册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