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死刑立即执行在哪里执行这个问题,为什么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死刑立即执行的几个条件
-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到底能不能立即枪毙,有没有这样的先例
- 死刑犯执行场所在哪
-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 为什么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 死刑犯执行枪决,一般都选在什么地方执行
- 死刑犯一般在法庭审判后马上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最后一餐怎么办
死刑立即执行的几个条件
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犯罪分子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无上诉抗诉情况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到底能不能立即枪毙,有没有这样的先例
以前犯罪行为事实都查清楚了。:召开公审大会后宣布立即执行的。会完立即押至刑场枪毙。现在接了国际的轨,就有改动了,一般不会立即执行,要高院核审批复后,并下达死刑执行令,才是罪犯最后结果了!
死刑犯执行场所在哪
死刑犯的执行场所,目前基本都在室内,由高法指定的场所执行!
以前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时,会被押解到郊外空旷的地方,死刑犯前面大多都会挖一个坑,执行死刑的大多都是武警,这些狱警蒙着面,死刑犯跪在地上,武警从犯人后面,一枪直击死刑犯的后脑勺,武警只能开一枪,开完枪之后,武警会立即坐上等候的专车离开。然后由法院指定的法警验尸,如果有的犯人没有断气,由验尸法警再补上一枪!这就是以前枪决死刑犯的基本过程!
自从咱们国家将死刑改为药物注射死刑以后,死刑犯的执行基本就不在郊外执行了,即使枪决死刑犯,也改在了室内进行。
由于目前注射死刑成本太高,大多数死刑犯目前还是以枪决为主。执行场所也基本都在室内进行了!
注射死刑,基本都在车内,而枪决死刑犯,大多都在看守所内!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怎样的?
初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初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
人民法院执行法警从羁押死刑犯的看守所提人并“验名正身”。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死刑犯绑赴刑场。从前亦必需游街示众!浩浩荡荡的执行车队绕遍所有辖区。围观群众夹道观看甚是热闹!
曾经的刑场一般设在空旷之地,四乡八地的人们清晨即赶来看热闹。刑场设立主席台和观众区,无数执法人员将刑场团团围住森严壁垒!
随着尖叫的警笛声,“囚车”映入观众们的眼帘。刑场上刹时气氛无比紧张!外围的工作人员和内围的警察们振聋发聩的喊叫制止躁动的观众们!
一会儿,死刑犯被众人前扶后拽地押上主席台。主持人宣读《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
主持人最后威严地宣布“执行死刑“!众法警将死刑犯押到“执行区”。死刑犯跪下背朝观众,执行法医在死刑犯的后背位置划好射击“圆圏”,执行法警将枪抵住“圆圏“射击。枪响!死刑犯倒地伏法!执行法医检查死刑犯之瞳孔确认死亡。执行人员随即匆匆离去!
为什么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
死刑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死刑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命令执行死刑,同时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死刑犯执行枪决,一般都选在什么地方执行
死刑犯执行枪决,一般都选在什么地方执行?
现在执行枪决的刑场除了非常偏僻的地区。
基本都是固定的刑场了。
没有特意在找个偏僻的角落枪毙人的了。可能是因为现在土地太贵了。
随便找个地方,怕以后开发成楼盘了。
到时候谁原因这块地方附近杀过人。买不上价格了。容易惹纠纷。
谁也不喜欢这样事去法院,麻烦。
刑场基本上就是一个高墙小院子。平时就是办公地点。
然后里面有几间专门用做枪决的房间。
里面是木地板还有很多沙袋。这样子弹不会反弹,防止误伤。
而且现在枪决也少了。
都是注射了,所以刑场要么离看守所不远,要么离殡仪馆不远。
注射死刑就不用那么多麻烦了。
很多都是在看守所里操作,也有专门的地方。
这个不一定,根据地方不同,要求也不一样。
枪决虽然现在少了,但是和注射还是一半一半。毕竟注射价格更高。
不管是注射还是枪决都会提前1-2日通知犯人。
让犯人有时间交代后事。
现在比较人性化了,要是以前,到了执行那天早上。
天都没亮就悄悄跑进号子直接架出去。大多数吓得大小便失禁。
现在犯人有个一两天的缓冲期,能有点准备。
对了,还有最后一餐。
一般都是一早上先验明正身,犯人签字。
这最后一餐也不是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
一般都是工作人员吃啥,就给你带啥。
而且,马上要去死了,哪有还有食欲。。。
所以准备活动完事以后就该走走后一步了。
做行车,然后去执行了。
如果是注射的话,刑车一停就会有法医开始准备执行过程。
如果是枪决的话。
直接开到刑场,到了以后,就直接去枪毙了。
基本到这里,就彻底完事了。
后期收尸什么的,就不在这里讲了。
忘了说注射死刑了。现在一般注射的都是2针。
第一针是镇静剂。让人直接睡过去。
第二针大家也知道了,类似麻醉剂。不过功能更强。
直接让五脏六腑和大脑麻醉的没反应,直接衰竭。
最后的结果就是等于一个睡着了的人突然死亡。
正常来说应该是没啥痛苦的。
但具体只有被执行者才知道。
恩。。。死人才知道。
最近几年看到不少人想废除死刑我觉得死刑一定不能废除。
必须要有这个利刃在天上悬着,让坏人们有顾忌。
要不然,就彻底乱套了。
人活一世哪怕恶人也应该敢做敢当,怕被崩脑袋那就别去犯罪。
既然能藐视别人生命,那也请拿出自己的生命。
最最最最后。
也提醒一句。不要犯罪!!
还有遇到什么生气的事,也要忍住。
给大家个口诀,不想注射不想注射!!
一般念会,大脑就降温了。
基本就不会因愤怒而失去理智了。
死刑犯一般在法庭审判后马上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最后一餐怎么办
就自己了解的一些情况,谈谈自己的拙见。
题目说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确实存在,就是死刑犯在法庭宣判之后,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先不讨论最后就餐的问题,先谈谈在什么情况下,法庭宣判后会立即将死刑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因为在2006年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之前,高级人民法院拥有核准死刑的权力,2006年之后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做出最终核准死刑的裁定,所以作为死刑具体执行机关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可能在庭审之后就将罪犯押赴刑场执行,而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之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权利,判决尚未生效,当然不可能立即执行死刑。
这种情形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十七八年前的公判大会,为了打击暴力犯罪,震慑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并立即执行。也就是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之后)或者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之前)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出于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的综合考虑,就会提前安排并做好预案,采取公开宣读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的方式,之后立即执行死刑。这种执行死刑方式受政策和社会治安状况影响比较大,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现在基本上都没有了。
现在司法实践中,都是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而且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提前一天到看守所向死刑犯送达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并进行宣判,一般都是次日再执行死刑,所以根本不存在法庭审判后马上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情况,现在也很少存在公判大会的情况。
至于最后一餐,肯定会充分保障死刑犯的权利,而且只要死刑犯不提出过分要求,最后一餐吃鱼吃肉都会得到满足,但如果提出饮酒吸烟等要求,这是违反规定的,肯定不会被允许。
个人见解,不当之处敬请谅解,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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