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如何处理长期经济纠纷案件,以及起诉了一起经济纠纷,法院让半个月内找到对方本人,如果开庭对方不到,法院怎么判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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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债不还被起诉,现在被法院抓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因欠债不还被起诉这是一个民事纠纷,既然是民事纠纷就不会存在刑事责任,所以不会被抓。
根据上述问题描述分析,我觉得又两种可能性,第一就是你也许是受到了催收的威胁,催收说像法院起诉,然后把你抓起来,其实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民事与刑事混合在一起,欠债不还起诉,属于民事行为,所以不会被抓,应该就是催收的威胁。
第二,就是欠债不还被起诉,然后法院判决下来,判决文书下达,然后你有钱不还款,是可以进行抓你的,属于拒执罪,一般拘留7-15天,情节严重的判一到二年等。拒执罪的标准是,故意转移财产,有钱不还,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所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实实在在因为负债,确确实实现在没有钱还,应该主动与法院执行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协商,做分期等还款,切勿一味逃避,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
最后祝你早日还清债务,争取早日上岸,加油??加油??加油??
因为经济纠纷,派出所打电话过来让去派出所接受调解,可以不去吗
“哪个派出所今天还敢胆大妄为去插手经济纠纷?”
依我之见一一公安部多年来三令五申丶反复强调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得插手公民丶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违者将会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为什么公安机关不得插手公民丶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呢?
因为经济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公民自然人或企业丶单位丶组织等法人因经济利益所产生的纠纷,与公安机关作为法律规定的是国家维护社会治安丶安全,维护公民丶法人合法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打击和查处丶预防犯罪的“唯一职能”是严重相违背的。同时,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一旦发生,如果作为具有强制性质公权力的“警察权”一旦介入平主体的经济纠纷,就极有可能打破经济纠纷双方的平等性,所作出的调解结果很有可能是在一方非自愿情况下的违心之举,也不可排除一方通过非法手段通过警方的强力介入的“公法私用”。公安机关介入公民丶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将导致腐败的滋生,也将玷污公安机关的形象。
那么,公民丶法人之间一旦发生了“经济纠纷”该找谁处理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庭才是我国合法的民商事,以及经济纠纷的处理的合法机构。
如果真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派出所或个别警察违法插手公民丶法人间的经济纠纷,公民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警务督查和纪检监查部门举报违法的派出所或警务人员。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起诉了一起经济纠纷,法院让半个月内找到对方本人,如果开庭对方不到,法院怎么判
一般来说,若是无法送达,法院会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之后,被告没有到庭的,便按照缺席审理。
总体来说,被告缺席,视为被告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所以对于原告应当是更加有利。
但是,若是原告自身存在举证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告缺席可能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很多案件事实可能需要通过询问被告或被告自认来予以确认。例如,以民间借贷为例,若是原告提供借条和相应的付款凭证,那这个借贷事实基本没有问题。若是原告没有借条或相应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整个借贷事实,那被告缺席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责任。
所以,被告不来,法院怎么判,这个肯定取决于作为原告的举证程度。作为原告应当尽可能的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便是。
关于如何处理长期经济纠纷案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