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补偿是正确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赔偿。解除合同法定事由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因一方当事人延长履行债务导致的等。
一、
解除合同怎么补偿是正确的
解除合同如下补偿是正确的: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来;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的,应当所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解除合同法定事由是什么
解除合同法定事由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364律师网提醒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解除合同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