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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泳池溺水身亡(民法典对溺水身亡责任划分)

admin1周前705

其实小孩在泳池溺水身亡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民法典对溺水身亡责任划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小孩在泳池溺水身亡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宿迁男童游泳馆学游泳溺亡,谁的责任?
  2. 桂林7岁男孩开学首日在校溺亡,这是怎么了?
  3. 游泳池溺水身亡保险公司要赔多少
  4. 民法典对溺水身亡责任划分
  5. 小孩下河洗澡事故属于什么事故
  6. 六岁孩纸上游泳课溺水死了算谁责任?
  7. 游泳池溺亡有哪些情况

宿迁男童游泳馆学游泳溺亡,谁的责任?

宿迁6岁男童小天7月21日在一个叫菲特尼斯游泳馆上游泳课结束后因意外溺亡。谁的责任?

我认为责任当事的游泳馆要负男童小天溺亡的全部责任。而且是不容推卸无可争辩的责任。致于游泳馆怎么追责或划分是教练员、观察员、救生员的责任是你们馆内的事。总之造成6岁男童小天溺水身亡的主因是:一,由于游泳馆在开课第一天发生这样的事是没安全防范意识和准备。二,游泳馆内部管理混乱,安全意识培训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三,硬件设施不完善,电子智能监控系统+人工协助监控观察员纯是摆设。

每位家长把“宝贝”又交钱,又哪么信任的交给你们。你们游泳馆就这么粗心不负责将一个生龙话虎的幼小生命就……谁能不心痛至极。难道你们还敢推委和辩解吗?

说到这再谈谈家长的责任。给孩子报这种存在风险危害据有挑战性暑期课要慎之又慎啊!就是非报不可也要在软硬件设施资质及各类证、人员培训多留心观察观察。心里没底千万不能这么大胆把“宝贝”脱手。还不让家人跟进去。想想都后怕…

已上是我的观点,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

桂林7岁男孩开学首日在校溺亡,这是怎么了?

5月12日下午将孩子送到学校,5月13日晚上接到学校电话:“孩子没了。”桂林的骆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开学仅仅一天,孩子会在学校溺水身亡。事件回放

7岁的灿灿(化名)在雁山区大埠乡富中村里的桂鸿伏羲学校上一年级,这是一间私立学校,而且采用“全封闭”管理,平时孩子吃住、学习都在学校里。上学期他们每周末只去接一次孩子,今年开学则改为“每两周去接一次”,同样吃住都在学校。

12日下午3时许,骆女士亲自将孩子送到学校,这天也是该校本学期返校第一天,但到了13日晚上10时许,她就接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孩子已经“不行了”。

学校老师透露,平时学校孩子们下午吃饭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但当天吃饭时,灿灿的同班同学和班主任都没见到他来,后来才发现孩子溺水了。

而据官方通报:

5月13日晚,雁山区桂鸿伏羲小学(民办学校)发现该校一年级小学生龙某某未按时上课,经搜寻,在学校游泳池内发现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条幼小的生命就此消逝,留给亲人们的是无尽的伤痛!事件警示

1.此事学校肯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全封闭的寄宿学校,孩子在里面的安全应该得到基本的保证,但是事发游泳池的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均为事后设立,平常疏于监管。

2.学校的管理要加强,孩子寄宿在校,即使有自由活动时间,但也要加强考勤管理,不至于孩子长时间脱离老师的管束范围。

3.学校和家长要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尤其现在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孩子比较喜欢去玩水,要告诫孩子一个人玩水的危险性,记牢“防溺水六不”: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下水施救。

每年夏天都是孩子溺水事故高发季:

5月13日,昆明5岁双胞胎溺亡;

5月16日,河南信阳潢川县5名中学生溺亡;

5月22日,河南商丘市宁陵县1名17岁少年河边洗澡溺亡……

今年的夏季才刚刚开始,就已经发生了这么多让人痛心的事故,家长们真的要引以为鉴,不要等事故发生到自己孩子身上才后悔!

游泳池溺水身亡保险公司要赔多少

游泳池溺水身亡保险公司赔多少要看游泳池业主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投保协定而定。也就是游泳池业主投保的每位游泳者的保险金额来决定。业主考虑到经营成本,往往投保金额都不会很高。保险公司的赔付只能是赔偿金的一部分,一旦发生溺水事故,业主本人是要赔偿一部分的。

民法典对溺水身亡责任划分

在发生溺亡事故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游泳池提供服务存在缺陷,对溺水死亡存在过错的,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责任;如果溺亡人一方本身也存在过错的,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小孩下河洗澡事故属于什么事故

意外事故。每年的夏天全国各地都有儿童溺水的事故发生。电视台、学校等都有大力宣传,但就是避免不了。这其实是家长的主要责任。天气太热贪凉而下河游泳及洗澡,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多少血泪教训历历在目,一定不要随意下水,一旦发生事故,后悔终身。

六岁孩纸上游泳课溺水死了算谁责任?

六岁孩子上游泳课溺水死了算谁的责任?原本上游泳课是让孩子学会一项技能防身的,可为什么发生这样的悲剧?据孩子的姑姑告诉记者:游泳俱乐部要求,所有家长不能进入主训练基地。

7月18日,孩子妈妈在上课第一天把儿子送到游泳馆后,到下课时间也没见孩子出来。于是进去看到教练正在为下一个班的学员上课,又在其他地方找了,也没找到。这时,直到孩子在水里漂了上来,才被人发现。孩子被紧急送医,抢救了两天也没救过来。监控发现,孩子发生溺水后一直在水里挣扎的十几分钟,始终没人发现。

不得不说,孩子溺水死了,游泳馆要负责。现在游泳馆也关闭整改。

游泳馆不让家长进入的霸王条约害了孩子,既然不让家长看着,就要多配备人员确保每个孩子的安全。孩子下课后还没上岸,就没人管了,对于六、七岁的孩子来说,无疑陷入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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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溺亡有哪些情况

游泳池溺亡有如下几种情况;

1.初学游泳的成年人和小孩误入深水区,如未被工作人员和其他游戏者发现而溺亡的。

2游泳馆工作人员和陪同人员没有认真观察游泳池的动态,未及时发现溺水人员,至使溺水者溺亡。

3.在深水区游泳池人员出现状况,如腿脚抽筋,未被发现溺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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