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构成诈骗罪,并且诈骗数额较大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
贵州省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贵州省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犯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立案标准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1.诈骗罪“教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千元;
2.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万元;
3.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五十万元。
二、
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
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诈骗罪的追诉期一般为5年。诈骗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的最后一次诈骗时开始计算,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5年。前提是当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