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单位未交失业保险,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么
1、你的这个问题不够详细,需要区分对待。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且你在一年之内离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
3、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补交或者承担相关责任。
4、还有要看你离职的具体原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5、最后回到你问的问题,要领取失业保险的要满足下列条件:
6、(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7、(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8、(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9、也就是说除了用人单位交满一年失业保险外,还要满足上述其他条件。
10、如果满足领取失业保险的其他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因用人单位的原因缴纳失业保险的期限不足、用人单位未告知劳动者有领取失业保险的权利或者用人单位未报送材料而没有登记,因用人单位的上述原因导致失业人员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失业保险以满足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投诉后用人单位不进行足额补交的或者不能补交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造成的损失。
二、劳动法2023最新规定离职补偿最高限额
1、一、劳动法新规定离职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5、《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8、(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9、(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1、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3、(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5、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6、(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7、(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8、(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9、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20、(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1、(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2、(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4、离职时,如果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裁员的,最多是要支付离职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而裁员的,就要根据相关规定的二倍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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