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伤认定有期限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 十级工伤证明,有效期多长时间的
- 我的工伤认定书都5个月了还没有下来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 工伤申报时间是48小时内吗
-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 关于工伤问题,多久上报才不算延期
- 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有人打电话来核实情况吗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你的这个问题我在前几天发表的《事关切身利益:工伤认定中,一定不能错过的几个时限!》中已经回答。还有好几个时限都是需要我们问题的,现在分享给你,希望能给你一点帮助。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30天和1年(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三款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劳动者认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的,社保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将失去获得工伤待遇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往往并不知悉这一规定,因而错失时机,失去了获得工伤待遇的保障。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劳动者由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未能在1年的期限内提起工伤认定的,其被耽误的时间不算,时间向后自然顺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社保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15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且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做出工伤认定时限——60日和15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相对比较简单的工伤认定案件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20日内将结果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限——60日和6个月行政复议不是提起告诉诉讼的前置程序。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选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级工伤证明,有效期多长时间的
十级工伤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半时间,因为十级工伤通过医院的医生手术可以康复,通过一年多恢复和康复就能象正常人一样,只有通过骨科医生手术在骨断裂地方上向钢钣后,慢慢的恢复和康复锻炼身体就象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这样就康复健康
我的工伤认定书都5个月了还没有下来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5个月还没有工伤认定结论,可以主动联系了解情况或者进行投诉。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申报时间是48小时内吗
1、24小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打电话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48小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在48小时内;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
3、1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15个工作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2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6、30个工作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7、6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8、1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您好,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届满后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等)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述法定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关于工伤问题,多久上报才不算延期
十级工伤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半时间,因为十级工伤通过医院的医生手术可以康复,通过一年多恢复和康复就能象正常人一样,只有通过骨科医生手术在骨断裂地方上向钢钣后,慢慢的恢复和康复锻炼身体就象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这样就康复健康
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有人打电话来核实情况吗
有必要的话会,但是可能性很小!一般做法是委员会认为你的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他们会直接给你打回去,然后要求你在规定时间内像法院、人民政府或者省一级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好了,关于工伤认定有期限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