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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法院怎么判决的(离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admin3个月前608

网友:我和老公,离婚了,很不愿意生孩子。请问乐先生,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给我孩子?你能告诉我法院通常如何判决吗?

乐银国律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以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兼顾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法院通常采用以下方式处理: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方母方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方同住:(1)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的儿童,不适宜与他们同住;(2)有抚养条件但无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方生活在一起。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儿童将在父方,生活,这不会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则可以给予许可。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父方和母方都要求他们与他们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长期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3)无其他子女,但对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与其同住,有利于其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宜与其子女同住的。4.父方和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视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5.如果父母双方对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与父亲或母亲有争议,应考虑孩子的意见。6.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在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轮流抚养孩子,可以给予许可。

婚姻家庭专业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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