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量刑需要坐牢吗(进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吗)

admin4周前24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量刑需要坐牢吗,进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进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吗
  2. 批捕之后就一定要等着判刑吗
  3. 判刑坐牢了,是不是还要交罚款和赔偿

进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吗

这个问题就好想是在问:涉嫌刑事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答案当时是否定的。

公安在立案后,认为你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就会去抓人,我们一般称之为“拘留”。公安拘留你之后,会在24小时内将你送到看守所羁押。当然,实务中存在公安超过24小时仍将当事人关押在公安部门的“办案中心”,甚至超过24小时在“办案中心”对当事人进行连续讯问的情况。这当然是违法的,可能会涉及到非法证据问题,但这个问题并非是今天讨论的重点。

如果公安在24小时内将你送看守所了,这就是问题中所说的“进入看守所”,进入看守所一般代表公安经过初步侦查,认为你存在涉嫌犯罪的嫌疑,最终罪名能不能成立,还是有几个关键的环节。

一、检察院不批捕中的无罪

公安一般会在拘留当事人后30天内,通过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一步落实你涉嫌犯罪的事实,并向检察院呈捕,检察院会在7天内作出捕或者不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也认为你存在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且应当受刑事处罚,一般就会批捕;如果检察院认为你不存在涉嫌犯罪的事实(也存在其他多种有罪而不捕的情形),就会作出不批捕决定。检察院认为你无罪,或者虽然涉嫌犯罪但是罪行很轻,而作出不批捕决定通常是好消息,很多案例中当事人最终就是无罪的。

这种情况提醒注意的是,检察院批捕只是一个环节,并不代表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不批捕不等于无罪,只有检察院认为你是无罪或者情节极轻而不捕的,才极有可能最终获无罪处理。

二、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无罪

批捕后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在侦查阶段发现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3.特赦;4.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此时公安会选择撤销案件,除了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均会获释。

三、检察院不***的无罪

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认为你有犯罪事实、应受刑事处罚的,会向***提起公诉;检察院也可能在审查后作出不***决定。不***主要有三种:法定不***(主要是上面所说的公安撤销案件的那几类情形);酌定不***(你虽然有犯罪行为,但综合全案情况认为情节较轻,可以不***);证据不足不***(必须经过退回补侦才可以做出证据不足的不***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当事人也会获释,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

四、***判决中的无罪

这个不用多说,大家都很清楚。

以上是从刑事诉讼程序上,对当事人进入看守所后可能无罪,不被判刑的情况分析,但是具体无罪的理由却千差万别,要结合案件的证据进行辩护才行!

批捕之后就一定要等着判刑吗

谢谢邀请,批捕以后就一定要等待判刑吗?这句话是错误的。

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经过公安机关的侦破,从方方面面收集案件的材料和证据,罪责达到入刑条件的,公安机关就会报请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检察机关根据公安机关送上来的批捕材料,经研究才作出批捕的决定。

之后案件就交由检察机关接手办理,检察机关会根据公安机关送上来的犯罪材料,进行逐条的再三核实,如果发现列举的犯罪记录与事实不符,就会把材料退还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材料完毕后,检察机关还要对补充的侦查材料进行再三核实,与犯罪事实不符或者是构不成犯罪的,会取消批捕。

如果检查检察机关确认,案情属实,已经达到了触犯刑法的,就向***提起上诉。

***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上诉材料决定立案,才进入审判的日程。在法庭上宣读***书的内容及列举的***项目,经过诉辩双方的唇枪舌战,最后依照刑法的条款量刑,对没有达到入刑条件的,会宣布当庭释放,同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才宣判罪名成立有罪的判决。对***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判刑坐牢了,是不是还要交罚款和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判处***、***和拘役的罪犯,可根据罪名和具体犯罪情节同时并处罚金;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

(四)***;

(五)***。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关于本次量刑需要坐牢吗和进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56d8ce62e7afd63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