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意思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
一、房产证不动产证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二、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作用?
(一)《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保护权利人 合法权益、规范登记行为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权利人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表明了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权利人也能够根据证书记载的内容,及时便捷地掌握自己的不动产财产状况,有效便捷地开展有关交易,保护和实现自己的不动产合法权益。
(二)发证是不动产登记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动产权证书》要发放到权利人手中,证书发放得及不及时、记载得准不准确,对登记机构也是一种监督,有利于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不动产权证书》也是重要的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是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必备材料,能够辅助登记机构审查登记的内容,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
(三)《不动产权证书》的内容根据登记簿的记载填写,如果证书和登记簿记载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应以登记簿为准。
最主要的作用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原有的分散登记方式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又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矛盾和纠纷。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厘清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不动产权证对于不动产权所有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拥有了不动产权证,那么就意味着相关的权利人是可以随意处置不动产,所以,在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就应当及时办理登记的手续。
三、不动产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证件名称不同
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而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而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三)权证编号不同
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和房屋所有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书包括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四)颁证词不同
房产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
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五)标注产权信息不同
房产证字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其中,房屋状况还需详细注明房产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其他;土地状况需要详细注明房产附着土地的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信息非常庞杂。
不动产权证书在正文需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非常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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