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该被告承担,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主要由被告一方掌握,因此需要被告自行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该谁承担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该被告承担,如果被告无法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以及依据,可以视作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
找法网提醒您,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当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时,被告的取证行为才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二、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2.最长诉讼时效: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
(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1年。
(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
三、
行政案件判决结果包括了什么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
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10.判决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