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陪审团必须达成一致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证据规则的产生与陪审团制度
-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政策的区别
- 陪审团必须达成一致吗
- 谈谈你对我们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认识
- 亨利二世陪审团制度的意义
- 如何评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 古代雅典陪审制度的特点
证据规则的产生与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自证据规则确立起,就采用控辨对抗式,由双方举证,陪审团和法官居中裁判,对争讼双方是比较公平的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政策的区别
18、19世纪,对于经典的大陆、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独有特色。
英美法系采取陪审团制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英美法最早起源于民族习惯,英美法发展的过程是归纳式的,这一点与大陆法系通过建立理论体系的推理式思维相比,更强调社会成员的参与。20世纪特别是二战之后,英美法与大陆法开始互相融合,虽然区别仍旧明显,但是两大法系已经不是过去的在许多方面截然相对了。比如英国自1997年以来政府不断推动的宪法成文化,比如法国、德国等大陆法国家加强法院判例在司法体系内的地位等。其中陪审团制度也是如此。就我个人了解,德国很早就引进了陪审团制度。不过仍需看到的是,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有其历史、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交汇影响。现在许多大陆法国家对于陪审团制度的学习都产生了许多问题。陪审团必须达成一致吗
必须。
陪审团必须遵循全体一致原则,即所有的陪审员对裁决都要达成一致。
Jury是一个英文单词,名词译为陪审团,(展览会,竞赛等的)全体评审员,舆论的裁决,评判委员会,形容词译为应急的,[航](船上)应急用的,暂时的。
谈谈你对我们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认识
谢谢邀请者和提问者。
我个人认为:回答问题要实事求是,要有一说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我拥护国家开展的普法宣传一切活动。
我建议,新闻媒体网络要加大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宣传和介绍,要有正反两个反面的案例、分析、报道等等,而且是大量的需求。
我所以有以上建议,是我们老百姓对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知道的太少太少,甚至比不少“岛国”和“优先国”的新闻多。
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
假如,按照中国知道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人数占中国不知道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人数统计,其结果会让某些专职普法和业余普法人员大吃一惊。
对,大吃一惊!
从我们小县城,从我个人来看,我对现行的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功能的等等一无所知。
想想,我可是大学学历
中共学员
参加过多年"几五"普法并每每考试合格的人员呀。
至今,我从来没有在参加上述考试中不及格过,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某某人某些人因为普法考试补考过。所以,根本不存在上面学习的复读生。
以上所回答,算认识吗?
以上实话心里话应该没有违法。
供参考。拒喷!
亨利二世陪审团制度的意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亨利二世建立了陪审团制度,原来只适用于王室的陪审团调查法向所有的自由民开放,成为一种普遍的审判制度并形成了统一的固定模式。
陪审团制度的确立让司法审判制度更为理性,减少了出现冤假错案的几率,为法律的严格化权威化合理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陪审团
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虽然不是深思熟虑和精心谋划的结果,也不是高瞻远瞩的先见之明,这仅仅只是为了保证当时的政治需要,但是他的改革事实上锁定了未来英国法律的发展方向,奠定了现代英国法治的框架基础。
这场司法改革使得英国司法走向职业化、专业化,促进了司法独立,同时也是英国告别了原始法治、走向现代法治的历史转折点。亨利二世也因此成为了英国现代法治的开拓者、奠基人。
如何评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您的问题是:如何评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200多年前曾说过:“国家的自由之基石有三个方面:1、言论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经陪审团判决定的权利。可见陪审团制度在美国的重要性和必不可少。
什么是“陪审团"?他们是干什么的?
简单来说,“陪审团"就是从大街上临时找来一些“吃瓜群众"来判案的,而不是什么"陪审”的。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核心,就是充分尊重普通人的判断力,凡是案发地区内年满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都有当陪审员的资格,为了公正起见,法官通常凭电话号码本随机抽取陪审员,不论肤色、不论种族、不论职业、也不论文化水平和学历,因此,他们是一群地地道道的“外行”。
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美国人更加信任民众良知和自治能力,而不信任美国政府官员和法官。这就是美国的国情。
美国审理一个刑事案件或者复杂的民事案件,一般由两个部分来完成,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不信任法院,可申请“陪审团",凭常识作出事实判断,判定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如果无罪,或事实不成立,就是被告人获胜,且必须当庭释放,案件由此结束,如果判定被告人有罪,或者事实成立,就再由法官量刑或者作出赔偿判决。
陪审团制度并不是美国人发明的,它最早来源于17世纪的英国,目的很简单,就是制衡国王独断专行的权力。所以,它是最能体现民主权利的制度。他的产生与发展都体现了美国的国情,当然,也避免了许多冤案。
各国有各国的历史和国情,任何一项法律法规的产生,都有他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所以,一定要了解它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国情。
古代雅典陪审制度的特点
雅典政治制度的最主要的特点是直接民主、轮番而治。古代雅典陪审制度的特点:1.规模庞大,由6000人组成,分10个法庭审案;2.产生与运作充分运用抽签的方式,6000人以抽签的方式分配到10个法庭,再以抽签的方式分配案件;3.以秘密投票的方式判决案件。
?优点:雅典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广大公民直接参与,原则上公民都有权利决定和管理国家大事,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这种先进的古代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雅典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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