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租赁合约条款不清晰的原因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租赁合约条款不清晰的原因的知识,包括租赁条款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可以改吗
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是不允许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
二、租房合同,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签字,另外一方可以不认可吗
1、房东是夫妻双方,租房合同只有一人签字,经另一方同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另一方不同意,则该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是由签字方来承担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6、(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7、(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8、(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9、(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10、(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11、(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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