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父母有权利强迫女儿离婚吗(父母可以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

admin1周前802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父母有权利强迫女儿离婚吗,父母可以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前款规定适用于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5f5c383802d427b5.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