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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生效后如何申请执行裁定(拿到劳动仲裁书后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dmin3个月前668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劳动仲裁生效后如何申请执行裁定的一些知识点,和拿到劳动仲裁书后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下裁定书
  2. 劳动仲裁结果下来以后申请人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还要交什么费用吗
  3. 劳动仲裁已过起诉时效,能否申请再审,有什么办法?
  4. 劳动仲裁终局裁定书下来后可以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吗
  5. 仲裁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
  6. 拿到劳动仲裁书后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 劳动仲裁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下裁定书

1、一般45天。

2、最长不过60天。

3、在从45天延长到60天的时候,必须申请仲裁院院长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结果下来以后申请人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还要交什么费用吗

不需要,经过改革后,目前实行先执行后收费,且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劳动仲裁已过起诉时效,能否申请再审,有什么办法?

劳动仲裁案件是前置案件,没有先经过劳动仲裁不能直接起诉,除非你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这样才可以飞跃起诉,才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时效经过一般情况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时效经过不能申请再审,劳动仲裁时效不存在什么再审规定。如果仲裁有重大错误(例如仲裁员贪污等犯罪)确实可以申请重新仲裁或者撤销仲裁。因此劳动仲裁时效经过没有申请再说这一说法。

劳动仲裁终局裁定书下来后可以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送达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裁决履行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保全用人单位的财产,包括冻结银行账户,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

仲裁执行与民事执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也需要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进行执行,而民事执行也需要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执行二者在采取的执行措施方面也相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生效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三、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四、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五、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六、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拿到劳动仲裁书后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非常明确,不可以。分两种情况,第一种,非终局裁决,双方签收裁决书后,各有15天的诉讼期,如果期间有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会裁定仲裁不生效。第二种情况,终局裁决,申请人对仲裁不满意可以有15天的诉讼期,被申请人没有诉讼权利了,无法向法院申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拥有申请撤裁的权利,如对仲裁不服,可以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裁。综上,不论哪种情况,你都无法拿到仲裁书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诉讼期过了,撤裁期过了,给付期限过了,仍然不履行的,才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基本流程: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向仲裁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仲裁委向人民法院转交材料→人民法院作出保全或驳回裁定→送达申请人和通知仲裁委→交纳申请保全费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规范保全程序衔接。仲裁委员会对在仲裁阶段可能因用人单位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应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仲裁生效后如何申请执行裁定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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