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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admin2个月前588

大家好,关于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2. 用人单位存在违规,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3. 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说明在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已经入职了,对2008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经济补偿金要分段分别计算。

08年之前适用旧的劳动法,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补偿问题,对协商一致解除、暴力被迫解除、未支付工资和提供劳动条件被迫解除、不胜任工作解除四种情形有12个月的封顶。如果不属于这四种情形,则不需要封顶,工作几年就计算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08年之后适用劳动合同法,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补偿问题,对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工资有12个月封顶。如果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没有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也无需封顶,工作几年就计算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所以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否超过社平工资三倍,从两个方面结合来确定经济补偿是否有上限。

假设A于2005年1月1日入职B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2万,B公司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A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由两部分组成:

1、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3年整,则应当补偿3个月工资,即2万*3=6万。

2、200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13年整,则应当补偿13个月工资,但因为A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2万,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6000*3=1.8万),所以经济补偿金上限应该为社平工资三倍乘以12个月,即1.8万*12=21.6万。

所以A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6+21.6=27.6万元。

用人单位存在违规,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如果真的是存在用工违规的情形,那么我们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可以依法来进行举报和投诉。我们首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确实你所说的用工单位存在违规,比方说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者说没有建立劳动合同,或者等等类似的情况出现,那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的争议,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对于你个人来说是不合适的。

因为本身我们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必须是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才可以获得相应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如果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待遇,同时也不能够获得失业金的待遇,对于自身来讲是得不偿失的,那么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首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当劳动仲裁出具仲裁结果之后,那么这样的一个结果是具备法定效力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来执行,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实际上自己就不享受相应的一个待遇了,所以说我认为即便是企业单位违规用工,那么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变化解读】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并无变化;

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

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

(1)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

(2)增加了两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明确了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双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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