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等六种。
一、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60日之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几种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
行政处罚起诉时是否申请停止执行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以后,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原告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停止执行。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是可以裁定停止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