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意味着分居,婚姻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也是。只有满足离婚的条件,离婚才能成功!2020年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怎么样?我相信你会很感兴趣的。今天的版本123律师将向你展示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见详细介绍。
一、2020年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愿意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同意,但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情况就不一样了。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否直接来自父母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期的母亲抚养抚养。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探望子女的权利。中止的理由消失后,探访权应恢复。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
第四十条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一方有权就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和离婚向另一方索赔,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住房。双方之间的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8年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01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
第三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二、2018新婚姻法离婚有哪些新规定必须要准备的材料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为了符合离婚条件,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相关文件,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其他文件。
2、需要准备证据证明婚后夫妻关系。这包括证明婚后或一般情况下的好或坏的感觉,证明分居的时间和原因。
3、分居两年以上,一般分居两年,没有感情可以离婚。注意前提是“感觉”已经消失了。
4.有孩子的夫妇还需要提供孩子基本情况和抚养身份的证明。不管是合法的,收养的还是继子女。成年子女是否经济独立,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夫妻状况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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