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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恐吓言语过激犯法吗(别人乱说你恐吓他该怎么办)

admin2个月前445

大家好,被恐吓言语过激犯法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别人乱说你恐吓他该怎么办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被恐吓言语过激犯法吗和别人乱说你恐吓他该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别人乱说你恐吓他该怎么办

不小心说了些过激的话,对方说你恐吓警方会处理吗?

这种情况其实很简单,第一首先看他有没有录音,如果仅凭他口说的话,那么口说无凭,警方也不会立案,最多对你们俩之间进行一些调解,即使对方录了音,但是如果你没有做出什么过激行为和其它的言语,那么警方还是会按照民事调解来处理你们俩之间的矛盾。

法庭上被告方以当庭自杀言语威胁法官,作为原告方的我咋办

我就碰到过好多这样的案件,特别是一些离婚纠纷案件,有些被告方不愿意离婚。为了达到他们不离婚的目的,他们什么坏点子都想到,并且以自杀相威胁,想以此让原告人服软,从而善罢甘休。但是法律是公正严肃的,他们的目的是得不逞的。作为原告方,你不用怕,法律自会为你撑腰的。

去年我就办理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结婚二年有余,男方性格暴躁,对女方经常实施家暴,使女方不堪忍受。于是女方多次想要求离婚。但她每次提起离婚,男方就威胁女方说:“这辈子就别想离婚,要离婚大家就一起去死,并且我要连你的家人一块儿都带着。”

听到这些话,女方都非常害怕,女方迫于男方的威胁,一直没有敢去离婚。从此,男方就抓住女方的这个弱点,对女方更加变本加厉,动不动就实施家庭暴力。后来女方忍无可忍,抱着赴死的心态起诉与男方离婚。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并多次打电话威胁法庭,扬言:谁要判他离婚,他就死在法院法庭。

法庭是人民法庭,怎么能受他的如此威胁?于是查明情况后,决定开庭审理他们离婚。最后被告看吓唬不成,当庭扑通下跪,央求原告原谅他,要求法院不要判他们离婚。

法庭看到他的悔恨和诚意,为了给他一次机会,第1次就没有判决他们离婚。

可是男方过的没有半年,老毛病又犯了,喝了酒之后对女方又打又骂。女方没有办法,一年后只得又提出离婚。

被告这回又是威胁原告、威胁法庭,并拿着一瓶农药扬言要死在法庭内。面对被告人的嚣张气焰,法庭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被告拘留15天。被告在拘留所内老实了,积极承认错误,悔过自新,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敢威胁谩骂了。因此,法庭将其提前予以释放。

他们的离婚案件纠纷,法庭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判决他们离婚,拿到判决书的时候男方傻眼了,也没有什么劲了,垂头丧气的回家。对于他来说,走到这一步,他也是自作自受。

所以碰到被告方情绪激动,语言过激的时候,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怕,要采取合理合法的形式与他做斗争。

公民有寻求法律保护,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对这些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和侵害。当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公民有检举、揭发、申诉、控告、诉讼等一系列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遇到不公平的待遇的时候,都有权寻求法律保护。

被控告人一方如果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阻挠伤害的话,那么被控告人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只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对其是没有一点好处的。

所以说,公民碰到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一定要敢于斗争,不要惧怕坏人的威胁和恐吓。他们越是威胁和恐吓,越是体现到自己渺小和害怕。要相信:到什么时候真理都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好人一定会战胜坏人的。

被告方的这种行为是一种妨碍诉讼的行为

法庭是说理讲法的地方,不是当事人撒野的地方。被告方在法庭上以自杀等言语相威胁,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妨碍诉讼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因此,人民法院对于碰到扬言要以自杀相威胁的当事人,首先可以口头警告和训诫,其次可以其进行罚款和拘留,最后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如此扬言,说明被告人是一种无知的表现。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对于被告人的行为,法庭也不会屈服和害怕的,法律自会有办法制裁他。

碰到被告方威胁的行为,原告方该怎么办?

人的性格是各种各样的,有的人性格温和,有的人性格暴躁。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碰到被告方的性格暴躁,那么被告方就会有一些言语威胁或者是人身攻击。所以作为原告方碰到这样的情况,应当沉着冷静,可以采取以下五点措施:

一、态度一定要柔和,语言一定要委婉。注意不要过激,不要用一些能够刺激被告方恼怒的词语和动作。与被告方心平气和谈判解决问题,并不是与对方增强好胜来斗气的。

所以,在整个打官司的过程中,尽量与被告坦诚交换意见,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能进行调解解决问题,那么尽量进行以调解为主。让双方都做到互谅互让,尽量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然后让法院制作调解书就可以了。

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够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告方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

用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是最好的方式,只要调解是在双方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那么法律都会予以保护的。

二、对于被告一些过激的言词和不理智的行为,能躲即躲,能避则避。

总之不能跟他硬碰硬,也不能与他发生正面冲突。被告方的过激语言,也许是属于一时气愤,头脑一时冲动不冷静,以至于什么话都说,而且不计后果,所以这个时候尽量冷处理。回避一下被告的锋芒,等过了一段时间后,被告方的情绪稳定了一些,事情想通了。那么,其就不具备危险性了,再与他谈判或者打官司也不迟。

在具体生活中,能忍就忍,能让则让。这也反映出一个人的涵养和大度。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这时候最忌讳的就是两方互不相让,与被告针锋相对对着干。那么这只能会激化矛盾,使问题更加复杂,难以解决。并且会造成一些后果,可能也无法想象。所以这时候最好的方式就是,尽量回避、冷处理。就是不与被告打照面,就是不与被告正面接触,让他无可奈何,想发脾气也找不到人。

三、对于被告的一些不正常的言行,一定要及时与法官沟通,寻求法律的帮助。

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有一些不正常的言行,或者是预料到被告会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来,一定要提前与法院沟通,向法官说明情况,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被告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当事人有一些过激的行为和违法的情况的时候,法官首先向他宣布法律的规定,敦促其遵纪守法,告诉他妨碍诉讼应当承担的后果,也即是警告他不要轻易妄动。

如果说被告方不听劝阻的话,那么法庭完全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0条、113条的规定,对于被告人予以罚款和拘留。如果被告人仍然我行我素,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置若罔闻,甚至于变本加厉的话。那么法院完全可以根据被告的具体情况,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09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诉讼的被告人,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被告人胆敢威胁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会被判刑坐牢。

四、对被告人的威胁行为,也可以寻求其他帮助。

在诉讼期间,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人身保护令,对于原告的人身进行有效保护。

在非诉讼期间,发现被告人有一些危险行为的时候,也可以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于被告的威胁行为予以制裁。如果被告的威胁行为情节轻微,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被告的威胁行为情节严重,也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将被告绳之以法。

假如原告人在单位或者在家,也可以要求单位或者是基层社区组织给予必要的保护和照顾。

现在摄像监控探头那么多,见义勇为的好人又那么多,相信被告人是不敢轻易妄动以身试法的,他只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人罢了。

五、为了防止一些不测,作为原告人一定要提高警惕,时刻防备被告人进行攻击伤害。

最好随身携带一些防身用具,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对抗不法侵害。

当然,尽量避免一个人独处和出行,在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对于那些有钱的人,可以雇用保镖来保护自己。如果实在没有钱,也尽量与家人和朋友在一起,彼此也有个照应。

当然,对于一些胆大妄为的犯罪分子,一味地忍让和回避也不是最好的办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战略上藐视他们,在战术上重视他们。毫不畏惧,敢于与他们作斗争。这个社会毕竟是好人多,毕竟是坏人会怕好人的。

因此,碰到一些实在躲不掉的威胁和伤害行为,一定要敢于反抗、善于反抗。必要的时候,实施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为了使本人的人身免受不法侵害,对被告人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的时候,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权。即使一刀将他们杀害,也属于正当防卫,也会不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那些坏人,要善于同他们做斗争,要敢于同他们做斗争。相信法律会保护好人的,好人一定会战胜坏人的。

只要人人都拿起法律武器,那么坏人既无容身之地。

你说是吗?

被人打了拿刀吓唬人属于犯法吗

违法了,拿刀恐吓他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明显过激怎么认定

明显过激可以根据言论或行为的程度和情境来认定。如果一个人的言论或行为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精神健康或他人的自由权利造成严重威胁或伤害,那么这种言论或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明显过激。例如,在公共场合摔砸他人的财物或挥舞武器,或者在社交媒体上散布对特定族群进行歧视或攻击的言论,都可以被认为是明显过激的行为或言论。

被人威胁一年后可以报案吗

可以。比较有代表性。口头威胁和谩骂,甚至内容对我们造成了心理压力,有一定恐慌,这算不算犯罪呢?...不算。刑法有400多项罪名,并没有一项罪名规定口头威胁构成犯罪,因为刑法每一项罪名都有明确保护的法益,可以是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也可以是保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等,而电话或者网络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的威胁人的言论由于没有产生实际损害后果,所以即便是报警,警察也不会怎样,也不能把对方怎样。

那么,这就没有办法了吗?当然你可以选择报警,并提供相应证据出示给民警看,如民警与对方联系了,那么也是有效果的,虽然不会将对方抓起来,但一方面民警可以居中协商有利于化解纠纷,另一方面对方也会收敛许多,不会有过激行为什么的。最后一句话。对于违法的咱不惯着。报警了有执法部门来规范或者约束,甚至追究法律责任,那样就不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了,还社会一个安定。今天9月18日,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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