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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一般在第几庭开庭)

admin3个月前776

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案件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案件一般在第几庭开庭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通知被害人吗
  2. 刑事案件一般在第几庭开庭
  3. 刑事案要多久开庭啊,开庭前会通知家属吗
  4. 刑事开庭为什么基本都在上午
  5. 刑事案件一般开庭几次会当庭宣判吗
  6. 刑事案件检察院和法院如何配合
  7. 怎么才能知道在那个法院开庭啊(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通知被害人吗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通知被害人到庭,但被害人不是必须到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扩展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査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刑事案件一般在第几庭开庭

不一定。

每个城市不一样,法院一般都设有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如果事务多,可以设民事一庭、民事二庭、刑事一庭、刑事二庭等等。不过就算不知道具体哪个庭也不用着急,因为刑事案件在开庭之前一个月左右,法院会通知到家属的,到时候家属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去法院旁听的。

刑事案要多久开庭啊,开庭前会通知家属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2、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4、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5、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所以,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扩展资料

刑事案件在开庭需要做的程序:

在开庭以前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

1、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社会影响重大的;

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庭前会议针对的问题

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管辖异议;

回避;

申请调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3、庭前会议的程序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参考资料来源:

刑事开庭为什么基本都在上午

没有确切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定,都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通知的时间为准,工作时间一般是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至6点,具体开庭的时间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当事人的。如果案件较多,周六周日也有可能安排。

可以去法院网站看看,上面会公告近期案件的开庭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事案件一般开庭几次会当庭宣判吗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1种,就是案件向内来说比较简单的,可能只需要开一次庭,法官就可以把问题搞清楚了,直接就可能会下判决。

有些地方可能会当庭宣判,有些地方可能过段时间再宣判。

第2种情况,就是案件比较复杂一些的,在一次开庭后,法官并没有把案情完全搞清楚,或者是有其他的问题需要另加核实的,再或者是有补充证据的,法官一般会安排另行开庭一次。

所以说,正常情况下都是开庭一次,例外情况,开庭两次或多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检察院和法院如何配合

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就轮到检察院和法院出马了。简单来说,检察院负责审核并起诉,法院负责审理判决。那么具体来说,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

一、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是什么?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2、侦查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行凶、自杀、逃跑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情况,确实需要先行拘留的,填写《呈请拘留审批表》经检察长决定后,填写《拘留人犯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填发《拘留证》并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派员协助。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起诉以后,由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二、法院办案流程是什么?

1、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受理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开庭要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

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4、宣判

首先是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如果最后没有达成调节协议,则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宣判),双方同意判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双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由此可见,检察院和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应该互相配合,通过各自分工,提高整体办案效率。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并监督法院的办案过程。法院受理案件后择机开庭审理,根据掌握的证据进行宣判。

怎么才能知道在那个法院开庭啊(刑事案件)

开庭之前法院会送达开庭传票,上面会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法官确定开庭时间之后,会通知去法院领取传票。一般民事案件,立案之后,一个月左右就会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关于刑事案件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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