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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制定的

admin1周前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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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属于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职工所在单位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未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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