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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是否有权知道嫌疑人信息(和凶手的情况吗)

admin1周前1765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受害人是否有权知道嫌疑人信息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受害人是否有权知道嫌疑人信息的知识,包括案子到检察院,受害者家属有权利知道案发经过,和凶手的情况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做什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 警察局会向证人透露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吗
  3. 诈骗案,网上追逃后公安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后是否会告知受害人
  4. 民警告知已对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被害人怎么确认已网上追逃
  5. 伤害,刑事案件,如果到了检察院会通知受害人吗
  6. 怎么区分当事人和被害人
  7. 案子到检察院,受害者家属有权利知道案发经过,和凶手的情况吗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做什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其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来行使相关诉讼权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一、诉讼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4.申请回避的权利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控告权

7.获得保护的权利

8.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

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10.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

二、诉讼义务

1.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

4.接受检查的义务

警察局会向证人透露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吗

警察局没有权利向证人透露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证人就把他看到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每个过程和每个还节都跟公安机关或者检察关如实证明犯罪嫌疑人怎么侵害受害人的一切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所作的某种犯罪的罪行,向公安局或者检察机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所作案件的一切。

诈骗案,网上追逃后公安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后是否会告知受害人

一般不会。因为在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行作案,公安追逃的过程中需要时间和调查,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后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审讯和调查工作,这些过程都需要保密以避免信息泄露,同时也需要维护嫌疑人的人身安全。无论公安部门是否告知受害人,都应该积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民警告知已对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被害人怎么确认已网上追逃

被害人可以通过查询公安部门官方网站或者拨打12345咨询热线来确认是否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因为公安部门会在官方网站发布涉嫌犯罪人员名单,并标明是否已经网上追逃;同时12345咨询热线也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如果被害人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也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咨询。

伤害,刑事案件,如果到了检察院会通知受害人吗

如果确实是情节轻微,检察院有可能进行调节,调节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一般是被害人同意调节的情况下,再征求嫌疑人及家属的意见,所以如果调节,必然会找家属的

怎么区分当事人和被害人

被害人就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2条明文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当事人指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所有人,他又分有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主要就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又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两种。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因此,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分为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狭义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称被执行人)。当事人的称谓不同,表明其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完全相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案子到检察院,受害者家属有权利知道案发经过,和凶手的情况吗

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任何事实只有经过法院审判认定才能确定,所以在法院宣判前,没有罪犯,也没有犯罪事实。

所以检查机关无权透露案情给案外人包括家属,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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