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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过分吗)

admin2个月前659

大家好,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女方要求婚前买房子,婚后共同还款,过分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和女方要求婚前买房子,婚后共同还款,过分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女方要求婚前买房子,婚后共同还款,过分吗
  2.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必须两人都签字同意吗
  3. 婚前协议共同首付还房贷,只登记一方名下,请问房产归属
  4. 婚前买房 ,一方是首套,另一方是二套
  5. 婚前男女分别各自买一套房好不好
  6. 当天办结婚证,当天买房,写的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界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7. 婚房应该男方买还是共同承担

女方要求婚前买房子,婚后共同还款,过分吗

从法律上来说,女方要求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款,如果首付全部是男方出资,且房本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则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未来离婚涉及房屋分割,女方还款的部分视为借款,男方只用把这部分款和增值部分支付女方,如果写的是双方名字,那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必须两人都签字同意吗

不需要。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协议共同首付还房贷,只登记一方名下,请问房产归属

不会真的有这么扯的婚前协议吧。都约定具体的方式了,居然没有约定房屋所属吗?!!

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分得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所对应房屋的增值部分。

如果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未登记方需要举证来证明婚前的出资不是对另一方的赠与。

所以,具体还是要看婚前协议中怎样约定的。或是有其他方面的证据。

我是晓天,关注于提供上海地区的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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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 ,一方是首套,另一方是二套

这个首套或二套的认定,有的地方认房,有的地方认贷。

1.认房的,顾名思义,只要你在房管部门登记有一套住房了,再购买就是二套房,否则即可认定首套房。

2.认贷的,也很清楚,就是买新房时名下没有用过房屋贷款,就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因为银行的认定也得服从政策),若是名下还有房贷未结清的,就认定为二套房。

以上,怎样认定可参考当地政策要求,咨询开发商、中介或银行工作人员均可。

不管首套还是二套,其不动产证都可以登记一人或多人的名字,只是贷款只能由一人发起,其他人需签字确认。

个人理解,对于首套二套的认定是为了对房屋价格的表面调控,是让大众知道相关部门在管理的表现形式,仅此而已。

题外话,你们买那么多房子干嘛呢?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婚前男女分别各自买一套房好不好

其实这种事情很难说得上好不好的,只要经济能力能够承担得起,根本就没有什么问题,始终是有两套物业,既可以自住,又可以出租,甚至可以获利出售,应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至于你说到的产权落名问题,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完全可以在婚后追加上去的,这样就可以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了,而且也很方便,这种情况属于产权更正,费用也不多,只收登记费和印花税就得了。

如果说到后期供款的问题,就更加不是问题的了,既然已经结婚了,而且产权所有人也更改为夫妻俩人,当然就大家一齐供付啦,这样的事情难道可以分得开的吗,利益和责任都应该是共同拥有、承担的吧?

当天办结婚证,当天买房,写的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界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谢谢邀请;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的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该房产的确权人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正如楼主所提,当天办理结婚证,当天买房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界定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问题。当然要看同一天登记结婚,同一天买房出资是属于谁的,才能够分清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

现在有很多人就是走进了法律的所谓盲区,误认为只要是发生在婚姻期间内买的财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自认为可以拥有一半的财产权利,这是笑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才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才有平等行使权利。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并不因为婚姻就能改变它的归属性质。

如果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双方成为了合法夫妻,同时,当天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只要能够拿得出证据,证明自己出了资,是共同买的房,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但天底下就没有傻人,也没有出了资还不在房产证上确权的道理,父母不骂死他(她)才怪呢。

如果在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又去买房,是单方一个人出资买的房,虽然是发生在登记结婚的当天,在房产证上的确权,就应该是单方的名字。因为,这笔资金就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只是换了一种不同的方式存在罢了。所以,该房产依然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毋庸置疑,该房产就不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了。

婚房应该男方买还是共同承担

我们这里的现实情况,婚房基本上都是男方买的。

但也有男方买房,女方负责装修的,结算的费用,买房和装修基本差不多。

其实以我之见最好的方式,还是男女共同承担最合适,往后万一发生情变,为解决问题减少难度。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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