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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不给死者父母看病

admin3个月前432

不同的人对死亡赔偿金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留下的财产,有人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留下的财产。那么哪个说法是正确的呢?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吗?下面123律师网的小系列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吗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分配,即协商不成的,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要。

原因如下:

1.死亡赔偿金不符合法定继承定义。《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收入;

(二)公民的住房、储蓄和生活必需品;

(三)公民的树木、畜禽;

(四)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可见遗产具有特定的时效性和特异性,即仅限于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虽然《继承法》司法解释将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纳入了公民财产范围,但死亡赔偿金是在被害人死亡后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公民死亡,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要求赔偿自然不能归于死者,而应属于死者近亲属,因此死亡赔偿不符合继承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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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2004)民一塔字第26号判决,称:“空难死亡赔偿金以死者向其近亲属支付的赔偿金为基础。空难死亡赔偿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死者。因此,空难死亡赔偿不应被认定为遗产。”从这一规定的精神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

二、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含义。虽然一方配偶死亡终止夫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增长,必然导致夫妻预期共同财产减少,但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只存在于关系存续期间,当一方配偶死亡时,夫妻关系自然终止,因此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特征,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死亡赔偿金不能参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否则会导致死者生前配偶与其他近亲属分配金额严重失衡,也可能造成其他近亲属生活困难。

3.死亡赔偿符合共同财产的法律含义。从权利主体来看,死亡赔偿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加害人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的一种财产损失赔偿,因此死亡赔偿的权利主体是死者近亲属;从权利义务来看,在获得赔偿之前,各近亲属可以独立行使死亡赔偿请求权。在分割诞生之前,每一个近亲不论份额大小,都平等地享有死亡赔偿金的所有权,但权利和义务没有区别,分割也需要近亲的一致同意。因此,死亡赔偿金符合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属于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的法律含义,所以死亡赔偿金是

《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 《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物权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123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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