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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已替借款人还利息能认定担保有效吗?为什么?)

admin3个月前511

大家好,关于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已替借款人还利息能认定担保有效吗?为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朋友买车我做的担保,担保公司把我们起诉了会有什么后果
  2. 借贷合同上我是借贷人但并不是实际用款人,现被担保人起诉怎么办?
  3.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已替借款人还利息能认定担保有效吗?为什么?
  4. 村委会做担保人有效吗
  5. 如果儿子借钱、父亲担保,起诉法院能胜诉吗?
  6. 公司担保只有控股股东签字,没有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朋友买车我做的担保,担保公司把我们起诉了会有什么后果

需要替被担保人偿还债务。需要承担一下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借贷合同上我是借贷人但并不是实际用款人,现被担保人起诉怎么办?

那么这里面涉及到四方当事人。

出借人和借款人以及担保人,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以及担保人和借款人的法律关系,这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法律关系。

当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后,担保人将钱还给出借人,起诉了借款人索要债务时,那么在法律上是正确的方式,因为担保人承担了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债务人可以向实际用款人起诉要求债务。

就是因为法律关系是独立的,就不能以出借人直接起诉实际用款人的方式处理,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都是相互认识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出借人不直接和实际用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呢?

十有八九是出借人是银行,我说的对吧?

因为银行有风控要求,对于一些征信不好、或者其他不适合放款的客户都是不给批得,所以,这种情况下,会找一个资信好的客户这样操作,说难听点,当初说帮着签个字,利息什么的也不用你还,就是朋友帮个忙就行,对吧?就是在这样的甜言蜜语下,借款人就帮着签了一个字,从而陷入到目前的这种不利处境。

实际上,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在借款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以此最大限度的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已替借款人还利息能认定担保有效吗?为什么?

从你的陈述中明确的讲了就在担保期间已替借款人把利息都偿还给了债权人,该担保具有法律效力。你替借款人把利息向债权人偿还后,你可向借款人追偿。仅供参考。

村委会做担保人有效吗

原则上村委会是可以做担保人的,但是村委会毕竟属于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村委会的财产均是全体村委会所有,所以一旦为他人担保,如还款期限届满,建筑单位(债务人)无法偿还,那就面临村委会要承担偿还责任,从而会处分村委会的财产,也就损害了集体的利益,所以村委会做担保人必须召开村民会议,并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如果儿子借钱、父亲担保,起诉法院能胜诉吗?

这里的“儿子”是债务人,“父亲”是担保人。跟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这个“儿子”确实与债权人发生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这个“儿子”就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父亲”作为在这个合同中的担保人,必须对债务的偿还做出保证,在债务无法偿还的时候代为清偿,在清偿后有权向“儿子”追偿。

公司担保只有控股股东签字,没有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先看公司法对公司担保有关的3个条款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担保必须决议通过

1、如果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控股股东签字无效。

2、如果担保的金额超过了章程规定的限额,无论是单项还是总额,即使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超过规定限额以上的部分无效。如果有效,那应当事前修改公司章程提高限额。

3、如果企业是为控股股东担保或为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需经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个人认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也应如此处理),否则该担保无效。请注意,这里是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董事会对该决议无权表决。

4、如果上市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通过方可,仅有控股股东签字无效。这条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无此规定。

如果除公司法对担保有关的规定外(上述3、4),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无规定或章程规定股东会表决1/2以上,仅有控股股东签字,个人认为要分情况看

一、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表决1/2以上

(一)控股股东的表决权超过1/2

公司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签字,无论开股东会与否,个人认为是有效的,只是程序上有瑕疵。

(二)控股股东的表决权不超过1/2

公司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签字,个人认为此事是无效的。

二、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无规定

这种情况下对外担保控股股东签字,个人认可极大可能也是有效的,可能会形成表见代理。在现实中也存在实际控制人也不是股东的情况下,用企业对外担保,后果也是要企业承担的。

担保可不是随便的,如果控股股东滥担保、违背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担保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和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已替借款人还利息能认定担保有效吗?为什么?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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