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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的具体程序是(外籍子女怎样继承国内父母的遗产?)

admin6天前624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的具体程序是,以及外籍子女怎样继承国内父母的遗产?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外籍子女怎样继承国内父母的遗产?
  2. 居民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
  3. 多子女继承老人的遗产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4. 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申请翻建吗?
  5.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如何过户?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6. 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大伯的宅基地?
  7. 父母已过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房产如何继承?

外籍子女怎样继承国内父母的遗产?

您好!

遗产继承遵循的是当地的法律,也就是说,外籍子女继承国内父母的遗产,走的程序跟国内是一样的步骤。只是某些材料的开具方式不同。

分两部分介绍一下:

外籍子女合法继承人身份的确认

首先,要确定外籍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

在国内还是比较好办理的,有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个人档案、户口簿等。但是对于外籍,因为不同国家关于公证的办理机构不太一样,甚至有的国家没有公证处这一说。咨询一下中国驻当地的大使馆,他们会帮助解决身份确认的问题。

注意,外籍人继承国内遗产的话,需要的证明材料比较多,还包括职业认定等内容,这些均可询问当地大使馆,说明目的是办理继承手续,一般都会指导办理。

继承手续的办理

确认上述材料之后,具体办理过程与国人办理方式大同小异。

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父母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例如,房产证、银行卡等)、以及上述所说的关系证明材料、继承人个人的身份证明,去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凭借《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另外提示一点:可能外籍人员不一定能够亲自回国办理。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写一个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如果需要委托,这份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的公证机构办理认证。

居民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

答: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口,都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和所有财产。孩子是父母的第一继承人,有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和保护。

照顾和负担父母是孩子的义务,有是不可推脱责任。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世世代代都一样,父母养你小,你要扶养父母老,天经地义。

所以,不论是什么户口,你是父母农村房屋的继承人,谁也阻挡不了这个事实。

多子女继承老人的遗产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多子女继承老人遗产办理过户,首要的也是关键的是处理好遗产继承这件事,这件事办妥了,过户就顺利了。所以首先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做好继承遗产的事。在分配遗产时,子女必须全部到场。如有老人有效遗嘱的先按遗嘱分配好,然后可分的再按合法继承人,分得各自应分得的遗产份额,并在遗产继承分割书上全部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有子女在外地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应写好委托书和表明遗产继承分配的态度,全权委托某一个兄弟姐妹签字。如有弃权的应书面写好遗产继承弃权书,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要写好子女与老人关系的证明资料,以确定是否是合法继承人,这点在办理过户是个必要必备资料。其次,全部子女到县(市,区)不动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手续(不能亲自到现场的也写好委托书),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带好证明合法继承人的证明资料和遗产继承分割书及相关委托书,弃权书等全部有关资料,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资料齐全,缴纳税费,就可以完成过户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申请翻建吗?

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子,那么在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申请翻建吗?

其实面对这个问题,它有多种情况,有的是可以房间有的不可以房间就得看你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如果符合了这些条件当然是可以的,不符合这种条件,即使你办理了过户的手续也不能够申请翻建

那么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个问题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如何解决这个关键的问题,特别是农村里面。

农村里面的问题很复杂

确实在农村里面的问题确实是很复杂,我们不可否认在农村里面的问题,它涉及到各个方面比如说对于农村这个问题,那么他乙流的房子,父母遗留的房子,它会涉及到宅基地的问题,那么宅基地的问题他需要使用这个宅基地的时候呢,我们又有各方面的条件或者说要求在限制着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的更加合理,更加快速的准确的知道自己是否有这样的权利,能否去获得一个很好的标准解决问题呢?

之所以说农村的问题比较复杂,就在于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她的要求条件都是不相同的,所以面对这个情况来看,基本上我们还需要具体的分析到每个方面

是否有农村户口?

户口的问题始终是我们绕不开的问题,那么面对于这个问题而言,我们觉得应该如何去处理呢?

首先这个问题我们就得看看,对于农村里面的户口问题,如果有农村户口面对于这种情况是,很容易申请到可以重新翻建?

那么没有农村户口这种情况之下,能不能够申请对于这个房子的重新翻修和方健呢?

几乎在我们这边目前的情况看来是不可以的。

办不办理都没有什么关系。

根据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假如我们的户口在农村里面的,那么对于办理不办理这个相关的手续,都没有多大的关系。

因为户口在农村里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是能够可以申请得到宅基地再重新盖房子的。

那么特别是在老房子拆除,然后盖新房子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呢,是很容易被获得批准。

所以面对于这个问题而言,我们觉得它复杂就复杂,在户口的关系。

地方不同,情况也不一样。

我们为什么要说这个地方不同情况也不一样啊?确实他这个情况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在农村这边,在我当地这边是,你的户口不在当地是不可以的,但是在我们隔壁的一个市里面。

他们那里的农村又有另外一种做法,如果你的户口落在城镇之中,如果不是地级市以上的城市。那么在农村里面有这个宅基地或者老房子是可以申请翻建。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做法,我们建议大家还是按照自己当地实际的情况来看看是否符合要求和不同的做法呢?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如何过户?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对于这个问题恐怕不是简单的过户那么简单的,因为首先你要确定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只有你一个人,或者说其他继承人都同意房产由你一个人继承才可以。所以首先要判断房产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父亲跟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生前又没有遗嘱将财产指定其他人继承的情况下,那么你是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可以继承的。但是除你之外,你的母亲或者你的奶奶还健在的话,人家也是有继承权的,所以这需要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同意你一个人继承之后房屋才能过户到你一个人名下。

但是假如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只有一半的房产份额才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另一半是你母亲的,必须你母亲同意把房产过户给你才可以,至于你父亲的那一半,依然是要参照上面的继承原则,征求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才可以。

至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程序,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手续。你跟母亲及所有第一继承权的人去公证处公证(第一继承权为父母、配偶、子女),证明都同意让你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权,然后在去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大伯的宅基地?

您好!

首先纠正题主一个认知:宅基地您是继承不了的。宅基地不属于您大伯的个人合法财产,只属于村集体。您大伯有的,也仅仅是使用权。

第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您具有对大伯财产的继承权利:1.您大伯通过合法有效遗嘱指定您作为继承人,或者与您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2.您大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您的父亲已经去世的情况下,您是可以代位继承的。除此之外,您不能继承。这与您是否城市户口还是村集体户口无关。

就以上两个点,分别展开说明一下:

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完全两个概念

宅基地不属于任何个人,属于集体所有,同村居民有的仅仅是使用权。而且,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都是无偿分配的,村民不需要花费什么成本(不像商品房,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老百姓出钱购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不能私自转让、不能出售。

宅基地房就是建在宅基地上的用于居住的建筑,是个人财产。只有个人财产才能够被继承。但是“地随房走”,所有,继承了房子,也就相当于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里延伸一下介绍一个小的知识点:题主提到的户口问题。

如果是外户户口,继承房子之后,对宅基地的占有属于“临时性”的,房子不能修不能重建,倒塌之后,宅基地被收回。

如果是同村户口,原则上宅基地房可以翻修,这样的话宅基地基本可以认定为“永久”使用,只要住户不让房子塌了就行了。当然,还受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这里不展开。

继承大伯的财产,需要什么前提?

题主作为侄子辈的角色,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情况下,题主不是大伯的法定继承人。如前所说,只有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继承:

1.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大伯通过遗嘱指定了题主作为其房产的继承人。但是需要注意:这种情况叫做“遗赠”,题主还必须要在得知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遗赠无效(相当于遗嘱没用)。

如果大伯生前与题主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题主负责对大伯尽责、大伯把财产作为回报给到题主),通过双方的约定条款,题主也是可以得到大伯财产的。

2.代位继承

这种情况的条件比较严苛:

①大伯去世的时候,没有任何第一顺序继承人(大伯的父母、配偶、子女)在世。

②题主的父亲去世。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当于是题主父亲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大伯的兄弟姐妹)继承他的份额,由于去世,这部分份额由题主“代替”继承了。

父母已过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其实并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除了要求当事人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之外,还涉及继承方式及继承人问题。

以问题为例,父母过世,房产证实父亲的名字,房产如何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虽然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但有可能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父母去世之前便已经去世,那继承人便只有子女这一辈,还是比较容易理清楚。

若爷爷奶奶以及外公外婆在父母后面去世,还将涉及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继承问题,那将导致整个继承人的人数增加许多。

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基本是需要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配合,若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不能到场配合,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继承问题。但要厘清财产的权属和继承人的人数也是一个麻烦的问题。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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