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admin1周前71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工伤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吗
  2. 只有事故证明怎么能认定工伤
  3. 公司拿走了住院证明不帮我申报工伤认定怎么办
  4. 工伤鉴定是公司申请还是个人如何处理工伤对劳动者最有保障
  5.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怎么办
  6. 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吗

工伤事故的处理并不是由安全生产监督局申请备案的,是需要向人社局劳动科进行备案申请工伤认定的。安监局主要负责的是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伤事故不一定是属于责任事故,所以不能直接由安监局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只有事故证明怎么能认定工伤

如果只有交通事故证明那么应当先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由法院划分责任。再由法院划分的交通事故责任,如属于非主要责任,又在上下班途中,则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公司拿走了住院证明不帮我申报工伤认定怎么办

谢谢邀请:单位拿走了你的住院证明,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只要是你在工作中受伤住院医疗,就是工伤,单位应该承担你的所有医疗费用,既然单位拿走了你的住院证明,你可以带身份证到你就医的医院,复印你的就诊病例,在到劳动部门申请单位工伤认定,补偿你的所有就医费用。

提问者所在的公司应该是一个小公司,更是私人公司,这样的公司最让员工伤心,出现工伤医疗,不是积极给员工医疗,而是经常不理不问,甚至找理由解雇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首先要找领导沟通,如果单位领导不愿意认定工伤,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让单位履行责任和义务。

如果劳动部门解决不了,就走法律途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虽然你手里没有了住院证明,只要你是工伤,就直接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问题解决后就离职,这样的公司连员工的权益都无法保障,还不如离职找一家有保险的单位工作。

工伤鉴定是公司申请还是个人如何处理工伤对劳动者最有保障

工伤鉴定是公司申请还是个人?如何处理工份对劳动者最有保障?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或身体的其他肢体受伤,需要住院治疗。

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可由单位支付,伤者痊愈后,在90天内单位可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可用工伤保险报销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对于因工伤治残者本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局申请,通过劳动监察局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并确定等级,按等级可享受国家残疾补贴待遇。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不全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缺少材料进行补齐,如果不能补齐的话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材料在单位手中和单位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职后,劳动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也已经终止,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属于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

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九、按照本意见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本文链接:http://flfg.12364.com/flfg/7e6e1d615e3b30e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